三水乐平镇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公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20〕12 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府办〔2020〕12号)文件精神,经三水区政府、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同意,乐平镇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开始接受申购,现结合乐平镇实际,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信息
乐平镇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为乐平镇政府直管公房,分别位于乐平镇乐华路、保宁路,数量共15套,带装修出售,每套房屋面积在81-105平方米之间。共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用于购房人自住,购房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二、申购时间及地点
(一)申购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20日(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二)申购地点
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一号乐平镇政府4号楼201。
(三)现场看房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由乐平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统一通知安排看房事宜。
三、产权份额和销售价格
(一)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政府(镇公有资产办公室作为政府代持机构)持有40%产权份额,承购人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承购人可拥有房屋100%的使用权,承购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份额对应的租金,但房屋的物业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区分份额比例,由承购人全额缴纳。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有资产办公室作为代持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配售管理和供后管理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包括组织配售、与承购人签订配售合同、日常管理(转让、退出和回购)、档案管理等事项。
(二)销售价格
按照《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关于乐平镇共有产权住房定价的批复》三建水复〔2021〕56号文件精神,我镇 15 套共有产权住房按广州德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房屋评估报告书》(编号:穗德价估〔2021〕1192 号至 1206 号)的评估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配售,即3335元/㎡至3631元/㎡。
(三)转让、退出和回购价格
转让、退出或回购时,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根据届时评估价格和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确定。法院处置共有住房产权,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以法院委托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价为准,承购人必须符合《佛山市三水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设定的申购共产权住房的条件。
四、申请和配售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购人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1三水区户籍居民:
1.1.1申请人为三水区户籍(乐平镇户籍优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1.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写字楼等),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1.1.3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
1.2新市民:
1.2.1申请人常年在本区工作和生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三水区内居住证(乐平镇居住证优先);
1.2.2申请人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满5年以上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
1.2.3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写字楼等),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2.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组成。申请家庭应确定1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由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请、确权手续。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已签订佛山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佛山市住房,不得申购我街道共有产权住房。
4.申购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4.1符合申购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
4.2申请人为乐平镇户籍或持乐平镇居住证;
4.3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供应对象。
(二)申请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共有产权住房权利义务知情承诺书(原件);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动产查册证明(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查册范围应为佛山市内);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未享受宅基地政策证明(原件,户籍在佛山市内村委会的申请人提交);
7.申请人购买社保证明文件(原件,非三水区户籍申请人提交);
8.申请人的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非三水区户籍申请人提交)。
五、配售规则
(一)确定可参与申购资格名单
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三水发布”“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公示。
(二)确定选房顺序
我镇将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摇珠随机确定全体符合资格的申请人选房的顺序号。摇珠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符合第三条第4点优先配售条件的申购人;第二批为其他申购人。如承购对象主动退出选购的,剩余购房资格由符合条件对象顺次选购。
(三)签订认购书
选房完毕后,签订选房确认书并缴纳1万元认购定金,未签订确认书、未缴纳认购定金的将视为放弃,相应房屋按此前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认购。
六、合同签订
中选的承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签订《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和《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管理协议》,认购定金抵作购房款。若不符合认购要求或者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申购资格,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相应房屋按此前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认购。
七、供后管理
(一)使用管理
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政策租赁住房的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应当自共有产权住房交楼后的60 日内,主动腾退所占用、使用的前述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承购人,自共有产权住房交楼后的次月起,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共有产权住房应当用于承购人自住。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同一小区的,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承购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共有产权住房小区原则上应当实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由承购人承担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物业服务等费用,在物业小区内行使业主权利,缴纳按照整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并享受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应权利。
承购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转让
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 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承购人需转让的,应当向代持机构提交转让申请,审核通过后,出具的允许转让意见。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购人。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其所有。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购买时成交价格,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转让申请通过后,若没有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代持机构可按本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回购,并用于共有产权住房用途。新承购人与原承购人、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应当明确产权份额、使用规定、转让限定、违约责任等内容。新承购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原承购人应当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三)抵押
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产权份额用于抵押,承购人抵押前需征得代持机构同意,承购人抵押份额不得超过承购人自持份额。
(四)继承
承购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亡故,其法定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继承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份额,并重新计算所得共有产权住房的时间。法定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按本方案相关规定进行产权转让或退出。
(五)退出
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5 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不得转让。承购人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致经济困难确需退出的,可向代持机构申请退出,申请时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专科医生对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的明确诊断或伤残等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出具允许退出意见。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购人。
承购人退出时成交价格低于购买时成交价格的,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退出申请通过后,若没有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代持机构可按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回购,并用于共有产权住房用途。
承购人在使用共有产权住房期间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因承购人债务或抵押期间承购人不按抵押合同约定还贷等原因,共有产权住房将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及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承购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退出个人所持有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代持机构根据退出的有关规定安排转让给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人。由于承购人未清偿债务,法院强制执行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不受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满5 年的限制。法院强制执行无需进入房屋评估、拍卖程序,直接通知代持机构对相关承购人办理共有产权住房退出手续,由代持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转让给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若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未能转让给符合申购条件申购人的,代持机构可按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回购,并用于共有产权住房用途。
针对法院强制执行,为避免原承购人获得其份额房款后恶意转移财产,代持机构应当负责或协调新承购人把房款划入法院指定账户。
对退出共有产权住房份额后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原承购家庭或承购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用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原承购人应当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六)征拆
日后因城镇发展建设需要,政府对房屋进行征拆时,在政府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于补偿后,承购人需无条件配合产权转让、清退办理。如乐平镇有其他空置待售的共有产权房,承购人享有优先配售权。
八、其他事项
(一)承购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供证明材料,并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取消其资格,并由承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购房人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允许承购人将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用于办理住房贷款抵押,不同付款方式的购房价格相同。
(三)后续有关共有产权房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三水发布”或“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公众号信息。
(四)如有疑惑,可电话咨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咨询热线:0757-87380866、0757-8738030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五)本公告内容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乐平镇共有产权房屋房源名单及销售价格
2.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
3.三水区乐平镇共有产权住房权利义务知情承诺书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11月9日上午的一中附中运动场上,同学们列成一个个方阵,整齐、有力地做出武术操动作,为当天高明区中小学校全面普及推广武术操动员会与会人员献上一场会前观摩表演。
为了加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育锻炼,更好地落实“双减”政策,结合高明本地的实际情况,也结合佛山市建设“世界功夫之城”的契机,在区文广旅体局的支持下,区教育局面向全区中小学校普及推广武术操锻炼,并于11月2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校推广普及武术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咏春拳为载体,以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体育课活动为抓手,创新课间操模式,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如一中附中,自今年5月起每天上午大课间都进行武术咏春操。
在全区中小学校范围内普及推广武术操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邀请专业武术队伍编制完成武术操;
第二阶段是召开全区中小学校动员会,组织全区中小学校体育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第三阶段是各学校充分利用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体育课活动时间,由体育教师对班级学生进行武术操学习教学;
第四阶段是组织学生规范练习,掌握所有动作要领,并灵活、舒展运用。
为更有效落实方案,切实推进武术操推广普及,区教育局副局长叶有雄要求全体与会人员一要正确认识普及推广武术操的重要意义,将武术教育和学校育人相结合;二要扎实做好普及推广武术操的各项工作,确保达到如期效果;三要大力营造武术进校园的浓厚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区文广旅体局副局长麦嫦玲也在会上表态,区文广旅体局将与区教育局携手推广,走武术特色发展与立德树人相结合之路,形成学校重视武术、学生喜欢武术、人人习练武术的良好氛围。
本次武术操动员会还邀请广东省武术协会副秘书长、科研部执行部长徐海亮对新编武术操进行解读并详细介绍武术操的基本要领和要求。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全区中小学校长、体育科老师参加本次动员会。
首次引入持牌金融机构、投资规模突破2000亿元、进驻项目服务半径不断扩大……近年来,广东金融高新区主动出击,紧抓招商引资不放松,通过强化产业链招商,招商引资工作跑出了加速度。
几组数据可见一斑:过去五年,广东金融高新区核心区共引进928个项目,新增投资规模超1440亿元;全区持牌金融机构增加2家;投资规模突破2000亿元……未来,随着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持续深化,广东金融高新区将凝聚起更强大的动能,使南海成为广东金融资源集聚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示范区。
五年引入项目928个
金融产业生态圈“质”与“量”齐头并进
梳理过去五年广东金融高新区引进的项目,会看到如今南海的金融业态已呈现出质与量比翼齐飞的喜人现象。
从质的角度看,在最近5年引入的928个项目中,“第一”“填补空白”“全球”等字眼多次出现——今年5月,引入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新晟期货有限公司两家持牌机构,这是广东金融高新区成立以来首次引进持牌金融机构,它的落户也让佛山成为全国第一个拥有公募基金牌照的地级市;2019年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约运营中心(佛山)落户广东金融高新区,填补了广东金融高新区在国有大行金融后台项目上的空白;2018年10月,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元件及工业产品分销商之一的欧时集团,其首个共享服务中心——欧时商务服务(佛山)有限公司就选择落户广东金融高新区。
加上此前已经入驻的汇丰集团全球最大的运营中心——汇丰环球运营中心,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毕马威共享服务中心,以及美国友邦、法国凯捷等国际巨头企业,广东金融高新区在项目、业务、人才方面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众多项目从最初集聚最简单的业务流程金融后台业务,逐步向金融中端管理业务及核心研发业务转型升级。新冠疫情期间,广东金融高新区更是以“不停工的国际金融后台”保障了市场与信息的互联互通,有力支撑起亚太乃至全球的经济运作。
从量来说,数量的激增带来金融业态的枝繁叶茂。根据统计,目前广东金融高新区已吸引超1200个项目落户,累计投资规模超2000亿元,集聚起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租赁、公募基金、小额贷款、典当、担保、私募创投、融资租赁、金融科技、服务外包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态,金融产业链条加速完善。过去五年,就引入项目928个。基金类项目增长尤其明显,五年新增基金机构874家,募集与投资资金规模新增超1083亿元。
在众多金融业态的加持下,南海区已建立起涵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企业梯队,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的发展标杆。随着进驻项目服务半径不断扩大,广东金融高新区逐渐支撑起全球业务,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亚太地区金融服务链条上的重要极点。
三年新增千亿投资规模
未来将持续提升后台服务产业含金量
广东金融高新区于2007年成立,2018年底实现投资规模突破1000亿元;在过去不到3年的时间里,达到了第二个千亿投资规模,其背后是招商引资政策、平台建设以及高效金融服务共同作用的结果。
以广东金融高新区其中一个产业强磁极——“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的培育为例,它的建设就是南海区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的一个缩影。2018年,广东金融高新区开始布局“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和人才培育工作,随后陆续推出各项扶持措施和项目引进举措。比如,出台极具特色的“区块链+金融科技十条”,建设运营省内首家定位“区块链+”金融科技的产业孵化中心。2019年,国内第一个基于区块链+物联网技术的工业区块链项目——中机联工业智能联盟链,国内第一条粮食流通和安全溯源联盟链——“粮通链”项目在此顺利“诞生”。
通过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打造产业集聚基地、建设产业孵化中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目前“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基地已引进80家金融科技企业,涵盖智能零售、供应链管理、绿色环保、区块链安全监测等应用场景。
为了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吸引港澳台及留学青年创新创业落户,南海区政府在广东金融高新区内成立港澳台及留学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基地。截至9月1日,基地吸引116名个人会员、56个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吸引高素质青年创业人才的重要据点。
这样的招商态势未来还将常态化。南海区金融办副主任甘勇钊介绍,接下来将继续推动重点项目落户运营,发挥中科沃土和新晟期货等金融法人机构的优势,加大对本地实体经济的支持,发挥“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基地的项目集聚效应,促进金融科技和本地实体产业、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同时,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证券、服务外包、私募创投、融资租赁等业态集聚,加快引进法人金融机构区域总部,提升广东金融高新区后台服务产业含金量,延伸金融产业链条,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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