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动车上牌办事指南
喜提新车后
给新车(机动车)上牌是件头等大事
上牌要如何操作呢?需要预约吗?
来来来!马上告诉你~
受理范围
(一)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目录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或者经指定海关进口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轻型汽车或办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受理材料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或者电子数据;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电子数据,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7.机动车(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二)资料注释: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属代办的,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以及车主与代办人共同签订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6.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7.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
8.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程序
预约→查验机动车→业务受理→确认车牌号码(机动车号牌可选择快递或者自行到车管领取安装)→缴交牌证费用→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可选择证件快递)。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登陆“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预约,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点办理。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电话0757-12123
①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仅办理非查验类业务)
②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
南海区车管所:
①南海车管所南鞍机动车检测站业务受理点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咨询电话:86263166-1
②南海车管所广物汽车城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一环水口路出口广佛汽车城A区8号楼
咨询电话:86263166-2
③南海车管所保润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东区宝润会展中心
咨询电话:86311188
④南海车管所锦源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村杏头过境路以西自建厂房2号
咨询电话:86802031
⑤南海车管所岭南车天地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穗盐西路118号
咨询电话:85761608
⑥南海车管所宝发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海八路谢叠大桥北侧(宝发二手车城1期)
咨询电话:85590337
顺德区车管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0757-22835101
高明区车管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
电话:0757-88221216 / 88212255
三水区车管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
咨询电话:0757-87719500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线上办理:无
收费项目信息
车管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取牌证工本费。
其中以小型汽车收费为例:
汽车反光牌100元/副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
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注:轿车与客车类须核发两张临时号牌,货车类只核发一张临时号牌)。挂车反光牌50元/面,摩托车反光牌35元/面。
车驾管业务收费实行网上缴费,统一使用“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网上缴费系统”(简称“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关于公积金购房提取
你是否有过疑问?
购买自建房、购买公寓、购买车库…
能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买房后不能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什么原因呢?
今天,我们把这些常见的问题都整理出来,
看看能否解答你的疑惑!
一、购买不同性质的不动产的提取问题
01、购买自建房(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
对既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又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购房手续资料的,不能认定购房的合法合规性。
如果购买的住房能依法取得房产证,且能按公示的手续须知提供相关资料的,可根据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申请购房提取。
02、购买公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商业性质的公寓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保障的范围,不可提取。
03、购买车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是:职工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购买车库不属规定使用范围。
04、个人购买法院拍卖的住宅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拍卖所得的房屋在办理房产证后,可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05、购买房改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这里有两个概念:
一是按房改优惠政策向单位购买公有住房,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另外一种是从个人手中购买房改房,即是将按房改优惠政策买下的房改房再出售,这种行为是二手房买卖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06、职工购买经适房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在未领取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获取产权提取问题
01、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或产权份额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赠与、转移、析产、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份额,一般情况下,按条例的规定,不属可提取范围。
02、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若夫妻其中一方购买了房屋(只登记一个人名字),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加上另一方名字,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补充登记的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取得方式的限制)。
03、非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购房,婚后配偶是否能以该房屋办理提取?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自住住房,如只登记一人姓名,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非购房人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不符合条件提取公积金。如果夫妻双方自愿认定为共有房产,应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办理提取手续。
三、其他问题
01、是否可两套房屋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原则上是提取完一套房屋再使用另一套房屋提取,若职工拥有多套房屋,应待第一套房产提取完毕后,再使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若第一套房产提取额度未满,但职工坚持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先声明停止第一套房产的提取,才可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用第二套房屋申报提取,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
02、已出售的房屋是否可继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已出售的房屋,就算该房屋未曾提取完额度,都不能再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应及时申报,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03、已拆除的房产或回迁的房产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已拆除的房产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回迁的房产,若无增购部分的,不属购买,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有增购部分的,可以增购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
04、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市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
05、职工购房时的钱是向私人借的,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十四条的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按手续须知办理,以购房为由办理提取,不能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由提取。
06、什么情形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同一人近12个月内多次(三次或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
二、非配偶或者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除外)且产权人为三人及以上的。
01、受理范围
(一)办理对象
佛山市户籍的中国公民
(二)办理条件
立为一户的家庭户,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经所在地公安机关说服无效或调解教育无效的,可申请补发仅含首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02、所需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表》;
(二)个人书面申请书;
(三)个人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件材料;
(四)辖区派出所说服教育或调解、调查报告。
03、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04、办理程序
(一)窗口办理流程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的,给申请人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户口页的居民户口簿。
05、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详见附件《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2)办公时间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无
(二)线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
06、收费项目信息
(一)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二)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07、咨询监督
(一)网上咨询网址
微信公众号:佛山12345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二)电话咨询
12345
08、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表》, (单面A4打印):下载网址: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对应事项下载。
2.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3.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二)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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