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
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林克庆主持
日前,广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林克庆主持。
会议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意义和重点任务,为我们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找准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为坚决完成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作出广州贡献。要坚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以落实《南沙方案》为牵引,推进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持续深化营商环境、要素市场化等重点改革,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提高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水平,持续释放活力、激发动力。要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着力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推动投资与消费、供给与需求在更高水平实现良性循环。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充分发挥广州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作用,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高标准打造产业发展载体,培育壮大智能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数字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安全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现代服务业强市。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攻坚,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高标准建设绿美广州,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改革创新
奋力推进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日前,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到顺丰速运华南航空枢纽(广州)、白云机场国际1号货站、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项目及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现场,调研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
林克庆对广州临空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改革创新,全力推进航空枢纽项目建设和临空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先进、功能完善、产业高端、绿色生态的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把交通枢纽的流量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增量,巩固提升国际航空枢纽能级,加快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和增长极。要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完善空港经济区片区规划和产业规划,统筹交通路网、产业布局、公共配套、空铁海联运,打造以白云机场为核心,临空商务、产城融合、生态文旅一体化发展的平台载体。要加快产业集聚,加大产业导入力度,大力发展航空维修制造、低空制造、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航空物流业,加强产业谋划布局,提升航空物流链条上各主体之间的协同效率,拓展航空物流货源及市场,优化航空物流生态系统,加快会展商贸、航空金融、跨境电商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全面提升临空产业国际竞争力。要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推进高速、地铁、市政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机场物流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加快推进会展场馆、商务综合体建设,不断增强航空枢纽承载能力。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对标国际一流,大力推进政策创新集成,运用大数据、5G等科技手段,优化空港口岸通关流程,便捷人员货物往来,提档升级服务设施、服务功能、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机场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强化相关区、市直部门、海关、边检、机场、企业等协同配合,系统谋划总体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加快形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的强大合力。
市领导边立明、陈勇、谭萍,广州海关、省机场集团、相关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文化街区旅游节点打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062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2023年3月1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65.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并在本企业注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并在本企业注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9时45分 - 2023年3月1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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