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收集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补资金(第一批)拨付申请及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第一批)》(穗工信函〔2023〕28号)文件要求,我区收集相关企业填写的资金拨付申请(盖章版,见附件2)及账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具体提交方法如下:
一、电子版提交方法
相关企业需在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管理平台提交附件3及附件2盖章扫描版,方式如下:
(1)请登录平台:https://www.quhuangpu.com:8800,账号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初始密码将通过短信通知企业前期负责申报预留的联系人;
(2)修改密码即可激活账号,请及时补充企业相关信息;
(3)填写账户信息汇总表相关信息;
(4)填写完毕后上传资金拨付申请(盖章版)扫描件。
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状况,请补充上传相关变更通知书(盖章版)。
二、纸质版提交方法
相关企业将资金拨付申请(盖章纸质版)报送到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08室),提交材料前请先于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管理平台提前预约提交时间。
三、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电子版需在3月12日前提交系统,纸质版材料需在3月13日下午18:00前完成报送工作,如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工作人员电话(梁嘉健,82118410,13828480324;刘美秋,82118738)进行咨询。如申报系统上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人员电话(杨工, 15274983824)进行咨询。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我局于3月3日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根据广州市居住证办理最新政策,经咨询相关业务办理部门,现补充公告如下:
满足“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的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期间,除上传和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现居住地址位于广州市内)以外,请补充提供居住地街(镇)综合保障中心出具的《流动人员历史信息登记表》,或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和服务有关部门出具的能够如实反映报考人员满足“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事项仍按照原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原公告链接: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8830668.html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3月6日
2023-03-06 14:1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共同召开以“建设生态海珠、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座谈研讨会。海珠区老城市新活力智库专家、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城市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梁明易主任一行6人,海珠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森,副局长喻海兰和监管二科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华南环科所介绍了前期在海珠区开展的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湿地生态观测站建设情况和未来拟开展课题中可以与海珠区合作开展的事项。结合海珠区2023高质量发展和城中村升级改造的工作,提出量化海珠湿地生态服务价值,构建环海珠湿地价值圈,打通两山价值转换通道。
海珠分局对华南环科所为生态海珠建设提供了大量专业支持表示感谢。作为国家级科研团队,华南所长期扎根海珠生态环保一线,积极发挥科研机构学术引领、决策咨询作用,架起上下沟通的桥梁,是一个“贴地面、接地气”的国家级团队。接下来,双方将在更多领域展开合作,整合政研力量,持续深入打好海珠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推进海珠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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