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3(GM)WS00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取一次磋商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本年度合同期满后,依据采购人考核办法,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采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4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2022年运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2〕5号)等相关文件。如有最新,以最新文件执行。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 88 号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3)室。
5.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规定,并按照佛山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861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建基
电 话:0757-88620829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鸿源路建设工程一期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北滘镇都宁工业区周边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美碧大道,南至群力围片区鸭粉大道,沿经规划横四路、工业大道、横一路、鸭粉大道。路线全长约1.484km。道路等级拟采用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 美碧大道至工业大道路基标准宽度34m,双向六车道布置,工业大道至横一路交叉口路基标准宽度 30m,双向四车道布置,横一路交叉口至鸭粉大道路基标准宽度 25m,双向四车道布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专篇等。本项目总投资为18138.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3277.47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工期: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工程任务联络单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①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单项工程任务联络单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③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④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 7 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652327.43 (元),其中勘察部分招标控制价为 136300.00元,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为 3516027.4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包括地质勘察(按勘察规范布孔)、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具体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工程(含公交基础设施)、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管线综合、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
2.6 承包方式:
(1)勘察费:按综合单价包干。
(2)设计费:按固定设计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项目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勘察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点和第(2)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⑤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与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分别对应“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9 月至 2023 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备注: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可以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7-2633591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新旺力商厦10楼10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209065
传 真:0757-22209032
电子邮件:260906320@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项目概况
全自动荧光定量扩增仪(96通道)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ZFCG2023001-2
项目名称:全自动荧光定量扩增仪(96通道)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荧光定量扩增仪(96通道)):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应反映其基本开户行信息,未能反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荧光定量扩增仪(96通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血气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荧光定量扩增仪(96通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合同包2(血气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楼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85631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楼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328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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