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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临江大道(鱼珠湾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3-09     人气:277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黄埔区临江大道(鱼珠湾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91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8日 0时0分~2023年3月2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2013.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和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 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8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 3.9.1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3.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2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2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 9时45分 - 2023年3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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