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指导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指导员,1人
二、招收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内;
2、消防、森林消防方面转业干部或自主择业干部;
3、现担任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队长或副队长,曾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站中队长助理或任镇(街道)专职队队长3年以上人员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4、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以上第2点和第3点满足其中之一点均可。
三、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指导员待遇人均约17.5万元/年,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职务补贴、节日补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构成。
四、报名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至2022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通过拍照或者扫描(确保图像字迹清晰)发送至邮箱gmxfdd@163.com,文件请命名为“(姓名)指导员岗位消防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加入招录工作QQ群:950557908,发送申请通过进群时请一定注明姓名,进群后备注“指导员岗位+姓名”(注意:应聘人员需完成邮箱发送报名表和加入招录专用QQ群两项工作后即为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因疫情原因不接收现场报名)。如有不明,请联系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757-88887791。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体能、面试考试、政审、公示、体检等。
4、考试:初定时间为2022年6月中旬。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指标:(1)体能考核3000米跑;(2)组织指挥实操能力;(3)面试。体能考核3000米跑不占分不排名,达标即可。其余两项考核指标成绩各占5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组织指挥实操能力测试×50%+面试×50%)。
5、其他准备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工作证明;(3)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体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1、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等福利,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3、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防疫要求
1、考核前,须手机登录广东“粤省事”公众号获取“粤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行程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以及必须提供最近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14天内的4次(第1、3、7、14天)核酸检测报告,低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报告。
3、如实报告防疫期间有无出入境、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
4、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用人单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七、其他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2、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新市医院拟公开招聘护士13名、医生4名、心理治疗师2名、康复治疗师2名、均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如下图:
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1、简历投递邮箱:xinshiyiyuan@163.com
投递时请注明应聘岗位,如“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 专业”;
2、医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八路505号
3、联系方式:0757-88930886 梁主任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岗位: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调研及文字写作岗位。
人数:1名。
二、招考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22年6月12日);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上学位,经济金融类(03)、现代管理类(04)、法律类(06)、思想文化类(07)、中文传播类(08)专业(专业代码见附件3);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沟通表达能力,在党政机关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验的优先;
4.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于2022年6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箱:zysbgs@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2年专业技术雇员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3320644)。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签名并扫描,见附件1);名册表(电子文档,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位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个人独立完成的调研材料或已登刊物的文字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由我室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2.考试。包括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室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组织考察。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拟雇用人员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雇用人选,雇用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四、雇用方式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工作表现好者可续签合同。
批准雇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雇用资格。
联系电话:0757-8338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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