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询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拟进行西郊游泳场购买户外设备的事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西郊游泳场购买户外设备
2、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3、单位地址: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3号
4、项目预算:不高于35万元
5、户外设备基本参数与规格
(1)凉亭顶布116顶
(2)救生蓬顶布18顶
(3)四柱亭10个
(4)花鸟亭16个
(5)三人长椅10张
(6)沙滩长椅50张
(7)健身器材防尘罩1套
(8)闸机防尘罩1套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报价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场地使用条件,详细信息可通过面谈了解;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0日9: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3号西郊游泳场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1938747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
4、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3)询价报价文件,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质量证明、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1、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然后由采购单位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后将评分汇总结果及相关报价资料交由局或中心班子会审议确定第一候选单位。
2、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签订合同
项目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七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我中心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2023年4月3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拟对荔湾区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20-81930989
二、项目名称
荔湾区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告时间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四、服务内容
结合荔湾区实际,按照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围绕生态环境满意度相关主题,实地调查全区22条街道,每条街道完成50份调查问卷。
(二)每条街道拍摄2张实地调查过程的有关照片。
(三)统计问卷情况。
(四)撰写满意度调查报告。
五、服务期限及经费预算
服务期限:2023年4月底前。
经费预算:最高限价1.5万元。
六、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纪录。
(四)具有丰富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经验。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18:00时截止。
(二)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需求响应、报价。
3.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4.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
电子邮件地址:643183209@qq.com,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监管二科(注:恕不接收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八、服务机构确定
在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组织对报名的材料进行综合衡量后确定,结果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2023年4月3日
因工作需要,荔湾区护理学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负责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工作及部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工作人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愿意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及以下;
3.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健康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医学类专业。
4.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件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学习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四、薪酬待遇
约9万元/年(含单位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到指定电子邮箱(广州市荔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邮箱GZLLRC_ZHAOPIN@126.COM),并注明是“荔湾区护理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7日。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广州市荔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数、先后情况分批次进行面试,招聘额满即止。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招聘的,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初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本公告至2024年4月7日止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递补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选与广州市荔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2年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在职的应聘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联系人:吴小姐,81837111
附件:荔湾区护理学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空白).doc
荔湾区护理学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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