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扩建项目(东区)配电房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扩建项目(东区)配电房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2925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扩建项目(东区)配电房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6,282.8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扩建项目(东区)配电房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6,282.8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并加盖其公章);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扩建项目(东区)配电房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扩建项目(东区)配电房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中心城区大良街道东乐路
联系方式:0757-22222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0757-22317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电 话:0757-2231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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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培德片区平房改造工程设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3〕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培德片区平房改造工程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3〕20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培德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培德片区平房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建筑面积约 6.45万平方米。改造户数约 924 户,改造栋数为 12 栋,建筑建成时间为 1971-2000年,为公房、商品房小区。项目工程内容是主要对培德片区平房改造工程规模及内容主要为:对培德片区平房进行改造提升,本案拟改造项目分为基础板块和提升板块两部分,基础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 城市)、景观风貌),②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③配套设施(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安防设施);建筑部分:①房屋(立面改造、楼门楼道),②建筑结构(围护结构);③建筑设备(给水排水、电气)。提升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 (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城市)、景观风貌),②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 ,③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建筑部分:①房屋 (立面改造),②建筑设备(电气)。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本项目总投资约 3233.83万元,工程设计费约为102.93万元。
2.3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
① 方案深化: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报送方案深化,并由招标人内部进行审核;
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深化经招标人审定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③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预算中的项目及工程量)送审稿;
④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施工工期:暂定168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029300.00元;
招标内容:改造项目分为基础板块和提升板块两部分,基础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城市)、景观风貌),② 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③配套设施(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安防设施);建筑部分:①房屋(立面改造、楼门楼道),②建筑结构(围护结构);③建筑设备(给水排水、电气)。提升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 (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城市)、景观风貌),②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 ,③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建筑部分:①房屋 (立面改造),②建筑设备(电气)。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承包方式: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项目负责人
4.5.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4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 2 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 2 座三楼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78939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邮编:528000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0757-82130782
传 真:0757-82130782
电子邮箱:799677495@qq.com
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一标段)专项(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6312001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一标段)专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366,560.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一标段)专项):
合同包预算金额:95,366,560.0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一标段)专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一标段)专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的GC2级或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9)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
联系方式:0757-88032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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