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南路(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补充公告
信达南路(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补充公告
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信达南路(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编号:JG2023-1633)已于2023年4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2.2.3 (2) |
技术评分标准 (40分) |
人员综合技术水平(25分) |
项目负责人(10分): 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的,且项目(方法)在15项以上的,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7分。 注:本项最多得10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为不同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否则均不得分。职称证、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
现文:
2.2.3 (2) |
技术评分标准 (40分) |
人员综合技术水平(25分) |
项目负责人(10分): 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项目(方法)在15(含15)项以上的,得5分;项目(方法)在15(不含15)项以下的,得2.5分; 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 注:本项最多得10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为不同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否则均不得分。职称证、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
二、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说明进行修改:
原文:
-
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提供要求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近1个月的(近1个月是指2023年2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其中缴纳社保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计分。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现文:
-
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提供要求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近1个月的(近1个月是指2023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其中缴纳社保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计分。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翰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 12 日
T.I.T文创园四期项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T.I.T文创园四期项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1518),于2023年4月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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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
/ |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
新增 |
2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点 |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
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
修改 |
3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5点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修改 |
4 |
第十九条 |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 |
删除 |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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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5--“分包”--“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在以往工程中未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修改 |
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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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2.2 (10) |
(10)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10)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修改 |
7 |
16.4 |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新增 |
8 |
16.5 |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
修改 |
9 |
39.3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新增 |
10 |
45.2 方法一 |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前5名(若满足前述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N=5;若满足前述条件的投标人小于5家时,N=满足前述条件的投标人个数;若技术分相同,则以报价较低的排前)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前5名(若满足前述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N=5;若满足前述条件的投标人小于5家时,N=满足前述条件的投标人个数;若技术分相同,则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 |
修改 |
11 |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件四-1《XX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修改 |
12 |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第4点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 附件一、附件二《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修改 |
13 |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第五点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附件二《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附件三)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修改 |
14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附表 |
修改 |
15 |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条款号28.1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天日提交中标价款的10%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与合同工期一致,如合同延期,承包人应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向发包人提交新的履约保函以替代原履约保函。在工程实物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将该履约保函退还承包人。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天日提交中标价款的10%履约担保,担保有效期与合同工期一致,如合同延期,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向发包人提交新的履约担保以替代原履约担保。在工程实物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将该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 |
修改 |
16 |
|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钢筋、水泥、砌体、给排水管及其它主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主要材料厂家、品牌,其档次必须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经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发包人及承包人研究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发生货不对板,发包人及设计方有权拒用,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无条件更换,费用自负,并承担因此延误工期责任和损失。发包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五天内答复,否则,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对于主材检测,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有权选定检测机构,承包人需按要求送检。 |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钢筋、水泥、砌体、给排水管及其它主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主要材料厂家、品牌,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经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发包人及承包人研究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发生货不对板,发包人及设计方有权拒用,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无条件更换,费用自负,并承担因此延误工期责任和损失。发包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五天内答复,否则,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对于主材检测,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有权选定检测机构,承包人需按要求送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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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承包人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承包人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
|
|
18 |
第四部分《附件与格式》格式3《预付款担保》 |
详见原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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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
19 |
技术标封面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 |
删除 |
20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
其中:暂列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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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
2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
/ |
保 修 期 限: |
新增 |
22 |
经济标封面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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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 |
二、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本项目的合同相关内容已做修改,并随本补充公告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12日
附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14分) |
技术负责人 |
3 |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满15年(不含)以上的,得3分;11年(不含)至15年的,得2分;11年(含)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质量负责人 |
2 |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2分;6年(不含)至10年的,得1分;6年(含)以下的,得0.5分;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0.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造价负责人 |
3 |
1、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15年(不含)以上的,得2分;11年(不含)至15年的,得1分;11年(含)以下的,得0.5分;最高得2分。 2、取得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15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11年(不含)至15年的,得0.7分;11年(含)以下的,得0.4分;取得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的,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3分。 |
||
装修负责人 |
1 |
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不含)或以上的,得1分;5年(含)以下的,得0.6分,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安全负责人 |
3 |
1、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0年(不含)以上的,得2分;6年(不含)至10年的,得1分;6年(含)以下的,得0.2分;最高得2分。 2、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3分。 |
||
其它人员 |
2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装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包含如下人员: 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机电安装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全部满足的得2分,每少一人(在2分的基础上)扣0.5分,最低扣至0分。 |
||
二 |
企业资信 (6分) |
类似业绩 |
0.8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0.8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企业获奖 |
1.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15项(含)以上的,得1.4分;10(含)至14项的,得0.6分;9项(含)以下的,得0.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 注: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1)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含证书在平台内的上传件)。不取自平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3)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或其所属专业分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如获奖证书为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4)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只计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奖,其他获奖(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不参与计分;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 |
||
工程研发能力 |
1.8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获得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的:每项得0.9分,最高得1.8分。 注:技术创新QC成果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平台信息截图及获奖证书上传件,获奖证书上须有投标人名称,技术创新QC成果只计算“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的项目,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不计算“参建”的项目技术创新QC成果。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分数最高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
||
第三方评价 |
0.8 |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往前计算,获得国家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含2021年度)情况:连续获得5年(或以上)的,得0.8分;连续获得3~4年的,得0.5分;连续获得1~2年的,得0.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交国家税务机关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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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1.2 |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平均资产负债率≤40%的得1.2分;40<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0.6分;50≤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0.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
||
合 计 |
20 |
|
注:(1)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在评标过程或中标公示期间,在接到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评审材料的原件核查(如需),若在核查中发现造假的,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3)以上所有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2023年3月本单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证明资料,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疫情期缴纳社保的证明。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职称年限以职称证的“签发日期”或“发证日期”起计;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还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年限以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准日期计。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网站(https://rmocse.chinasafety.ac.cn/)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时间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准日期起算。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
(4)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项目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169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 0时0分~2023年5月6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8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6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8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6日 8时45分 - 2023年5月6日 9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2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6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6日 8时30分 - 2023年5月6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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