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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科学城连接知识城快速通道(北段)工程代建

时间:2023-04-13     人气:441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黄埔区科学城连接知识城快速通道(北段)工程代建
  • 项目编号:JG2023-170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 0时0分~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53.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或以上的代建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提供建设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注:①项目承接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证明文件,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的最晚日期为准。 ②项目总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如果前述资料不能证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项目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文件,并以其中注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如提供了前述两种或以上证明文件,则以距今时间最接近的证明文件注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 3.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等证明文件(提供建设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地址);项目承接时间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或证明的日期为准;如提供了前述两种或以上证明文件,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或证明的最晚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能够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 注: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月的前一个月投标人(不含子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人须对上述要求提出承诺书,按投标人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进行评审,如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违规投标人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违规投标人相关责任。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9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等证明文件(提供建设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地址);项目承接时间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或证明的日期为准;如提供了前述两种或以上证明文件,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或证明的最晚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能够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2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4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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