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朱村街南岗村等地块)的成果公告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朱村街南岗村等地块)的批复》,《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朱村街南岗村等地块)》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4月11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朱村街南岗村等地块不符合现行土规面积15.1256公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局部调整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落实地块位于朱村街南岗村、山角村,共3个地块,总面积15.1256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5392公顷(其中耕地0.0731公顷),建设用地0.5116公顷,未利用地0.074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下达增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4月14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新设立、变更、延续公示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申请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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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我区辖内直管房修缮和房屋应急抢险工程预、结算工作,加快工程款支付,现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拟对2023年荔湾区辖内直管房修缮和房屋应急抢险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项目名称:2023年荔湾区辖内直管房修缮和房屋应急抢险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总费用预算为90万元。
4.本项目中选单位数量:1家
5.中选单位中选仅代表获得服务资格,不意味获得具体的服务任务,具体内容以询比单位发出的项目任务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
1.服务期限:自中选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服务内容:提供直管房修缮和房屋应急抢险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审核询比人交付的直管房修缮和房屋应急抢险工程预、结算项目,并出具审核结果。
三、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为确保项目服务质量,避免恶意低价竞争,有效报价的结算下浮率为0-20%。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服务费报价应包含开展招标代理服务的工作费用、按询比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税费等全过程服务的所有工作费用,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询比人要求追加或补偿费用。
2.服务费计取:经综合考虑,每宗直管房修缮和房屋应急抢险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任务按1000元/宗计算。结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所报结算下浮率)不变,结算金额为按上述服务收费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
3.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财政安排资金(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实际支付的费用以财政核定为准)。若服务时间未满而累计完成任务的服务费用达到或超过合同价的,按合同价包干,总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已发出的任务均完成后则该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4 月 14 日至2023年 4 月 18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4 月 14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4 月 18 日;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报价人中选后需向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2150元。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30-15:00递交至 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询比人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1728070
地址:荔湾区宝源路91-93号6楼
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4月14日
附件:2023年荔湾区辖内直管房修缮和房屋应急抢险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询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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