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议
4月13日下午,区委书记赵国生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传达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市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增城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饱满的政治热情精心组织推动,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主题教育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为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中作出增城贡献。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实践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东部枢纽规划建设、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坚持制造业当家、绿美增城生态建设、征地拆迁、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的斗争精神,切实把主题教育激发出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察实情、听民意,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大力推进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民生建设,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新作为新成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增城实践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主题教育活动最新动态、最新要求,提前做好谋划部署,确保主题教育有序有力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4月13日上午,荔湾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通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部署推进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工作。
会上,副区长王韵婷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民政局局长张苑通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困难问题及2023年工作计划,并就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报。
区长谭明鹤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聚焦重点要点,抓牢抓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加强联动配合和沟通协调,强化分层分类保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环境。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大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撰稿:梁莹;审核:林茵)
为择优选取冲口街道芳村大道东环境综合整治服务单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冲口街道办事处拟进行公开比选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冲口街道辖内芳村大道东环境综合整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社区微改(小修小补)、井盖维修、绿化管理(含修补)、三线整治、立面整饰、卫生黑点治理、宣传阵地建设与维护、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划线作业、其他市政设施的管养与应急抢险排危等。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周边(包括鹤松社区、汇兴社区、联合围社区、杏花社区、兄弟园社区)部分公共领域环境。
(三)资金预算:财政资金,按单次服务具体费用结算。
二、项目周期
服务期限截止为2023年4月30日。
三、参选人资质要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服务供应资质的供应商。
(三)具有项目实施所需的建筑工程类法定资质和相关的管理人员。
(四)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并需出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四、实施要求
(一)实施方式:项目实施采取包干制。中选单位须自行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包税费,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二)质量标准:需符合相关的法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或达到原有工程标准。
(三)工期要求:合同服务期限内,一般项目的实施响应时间不超过一天,应急抢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小时。如在合同期限内本项目的合同约定金额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或服务期结束资金仍有结余,都不再委派服务工作。
五、比选咨询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比选文件。
(二)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比选公告开始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
比选公告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
六、参选方式
参选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参选资料等在2023年4月18日上午12时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309房冲口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逾期后递交参选资料不予受理。
七、比选方式
(一)本次比选须有3家单位,比选方可进入比选评审程序。
(二)比选依据为将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有效参选,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参选情况、项目资质匹配度等经集体研究后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参选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四)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参选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参选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参选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参选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参选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有效委托的;
4.参选单位不符合项目比选的资格要求的;
5.参选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八、结果公示
比选中选结果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公示期为1天。
公示期无异议,在广东政府智慧采购云平台执行采购流程。
九、其他事项
办事处不承担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如项目因故取消或中止比选活动,参选人无条件服从,因比选活动产生的费用参选人自行负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比选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小姐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309房冲口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81690210
附件:承诺书(模板)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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