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环市派出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3-01190
采购项目编号:LXHCG-23000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5,088.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95,08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餐饮服务 |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丰收街5号楼)3楼北区 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环市派出所
地址:佛山市朝安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3371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0757-82280298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04 月 14 日
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下称:拍卖人)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出租人”)委托,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导航搜索: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对位于容桂街道昌宝西路以南、容光路以东地块等二十五宗公有物业(下称“租赁物”详见附表1)的物业承租权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
(一)租赁物的情况、用途及租赁要求:
1、本次竞投的租赁物共25宗【竞投物业明细详见附表1】,租赁面积详见附表1或附件2(宗地平面图),以最终测量为准。
2、租赁物用途:详见附表1,租赁物不得私自转租,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3、竞投人已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租赁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租赁物。竞投人完全接受租赁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二)租赁期限:标的1、2、5、12、13、19、20、21、22、23租赁期2年,无免租期;标的3租赁期6个月,无免租期;标的4、6、7、8、9、10、11、14、15、16、17、18、24、25租赁期为4年,免租期为1个月;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免租期内竞得人不需要支付租金。续租者(原租户)则无免租期,续租者(原租户)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拥有优先承租权。(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竞价方式:明标。
(四)竞投底价:详见附表1
(五)竞价阶梯:起投价低于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50.00元/月;起投价处于10000-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00.00元/月;起投价超过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200.00元/月。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六)租金递增情况:凡4年租赁期的,租金每三年在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其余标的均无递增。
(七)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标的3一次性收取6个月租金,租金按该标的成交价计算。
(八)竞投保证金:详见附表1。
(九)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为2年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按2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租赁期为4年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按4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租赁期为6个月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按1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十)交易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支付的交易代理服务费按租赁期内合计总租金的1%收取(服务费一次收取),但不超过5万,交易代理服务费从竞投保证金里扣除,如竞投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代理服务费的,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缴欠缺的交易代理服务费,逾期不交者,出租人有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人有权与竞得人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
(十一)租赁物的使用范围:按合同要求。
(十二)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需根据本公开招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3.租赁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租赁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租赁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租赁物进行保洁。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所有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7.租赁物不得硬底化,不得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8.竞得人需自行完成租赁土地的清退、清理及平整的工作。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9.所有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10.所有标的物不得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11.九号标的(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218室)的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①.竞得人在租赁物内必须为群众提供文件复印、打印以及照相(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通行证等相关证件拍照)服务。竞得人须拥有公安部门授权许可的证照数字相片采集资质。一切相关设备的投入由竞得人负责与承担。
②.租赁期内竞得人须自行与容桂行政服务中心协商水、电等办理及开通。一切手续、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和承担。
③.因该物业属于便民服务点,竞得人在租赁物内进行的一切复印、打印等业务的收费一律按照以下价格执行:A3规格纸张复印、打印收费每张不得超过一元;A4规格纸张复印、打印收费每张不得超过0.5元;照相、冲洗、制作证件照等业务每宗收费不得超过25元。
④.以上项目的收费标准如因市场调节或政策的原因需要对价格进行变动的,竞得人必须先向出租人和容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的申请,并附上相关收费依据。待得到出租人及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书面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⑤.竞得人的经营时间严格按照容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的标准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竞得人配合加班的,竞得人必须配合服务中心工作。
⑥.出租期间,容桂行政服务中心有权对竞得人的所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听从容桂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安排。
⑦.凡对于市民持容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部门及国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办理业务凭证前来办理涉税不动产登记需要到租赁物内进行资料(即涉及相关业务的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契税完税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本、出生证、公证书、死亡证明、地址变更证明)复印,竞得人一律不得收费。一切因复印产生的成本竞得人承担。
(十三)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模板,若本竞价公告的相关要求与《租赁合同》模板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本招租公告内的《租赁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所有标的物均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四)出租人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五)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拍卖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会。
(六)九号标的(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218室)竞投人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竞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机构,机构须具备照相及复印等相关经营范围业务的有效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出租人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5.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拍卖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会。
三、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项目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起投价低于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50.00元/月起;投价处于10000-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00.00元/月;起投价超过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200.00元/月,竞价时主持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请详细阅读《竞投须知》。
四、竞价公告发布媒体
竞价公告将于以下媒体发布: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容桂政务网、顺德拍卖行网站。任何关于本租赁权竞投的事项(包括公告、澄清、修改、成交公告等)均于上述媒体发布。
五、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容桂政务网或顺德拍卖行网站自行下载《公开招租文件》,或联系顺德拍卖行袁先生,电话:13612625021(微信同步)领取相关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的缴交和退回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的一个工作日前(即 2023 年 4 月 26 日下午17:30 前,以银行达账时间为准)将本公开竞价公告规定的全部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鉴兴支行,账号:13098800000119(汇入保证金后须及时联系拍卖人核实是否到账)。
同时,必须确保存入的保证金在 2023 年 4 月 26 日下午17:30 前以竞投人实名达账【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对应标的竞投保证金(如:容桂街道昌宝西路以南、容光路以东地块竞投保证金,否则不能参与竞投,如有遗漏需补充相关说明)。】
(二)竞得人按竞投文件约定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并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将在扣除相应的交易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退还竞得人,如竞投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代理服务费的,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缴欠缺的交易代理服务费,逾期不交者,出租人有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人有权与竞得人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
(三)竞投人必须确保竞投保证金足额、按时达账。如竞投保证金不能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而继续提交资料报名参加竞投,且竞投成功的,出租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如属于竞投人故意将竞投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中途撤回,致使竞投保证金无法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罚外,还根据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凡缴交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即视为已承诺一定会到场参加本标的物的竞价租赁,在指定时间内,必须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办理递交竞投资料并登记核实(下称:竞投登记手续),参与报价竞投标的物。如未按本公开招租文件规定,前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办理竞投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将视为竞投人自愿放弃本次竞投资格并不予退回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
七、其它事项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90分钟内即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13:30至15:00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统一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当天15:00后不再接收新竞投人的竞投申请(如有遗漏资料的须在15:00前补齐),已交保证金但未按规定提交资料视为缺席或放弃】。
(二)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以及没收其已缴交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具体按公开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项目竞投有关事项详见《顺德区容桂街道昌宝西路以南、容光路以东地块等二十五宗公有物业招租竞投承租权招租项目》(交易存档号:容控公【2023】20230317号)。
(四)租赁物集中展示日期: 4 月 20 日、 4 月 21 日,预约电话:(0757)22232433,详情咨询手机(微信):13612625021袁先生 ,其余时间可自行前往。
(五)竞投人在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前,应自行到相关的主管部门了解租赁物的性质、用途、国土、规划、建设要求;相关部门的使用要求等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情况。竞投人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即视为竞投人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前述所有情况,竞投人不得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损失赔偿款、违约金等款项。若竞投人在竞得租赁物后,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竞投人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并要求竞投人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租金损失、重新招租的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若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开招租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资料中“出租人”即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拍卖人”即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主持人”即国家注册拍卖师】
八、联系方式
(一)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朝桂南路1号高骏科技创新中心4座12层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382539
(二)交易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顺德拍卖行二楼
联 系 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612625021 0757-22232433
(三)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7-28386216
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 年 4月 14 日
附 表 1
各标的具体说明请参考竞投公告中第一大点(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的第12小点(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序号 | 地址(简要说明、合同到期日、均无证) | 出租用途 | 出租面积约(㎡) | 保证金(元) | 底价(元/月) |
1 | 容桂街道昌宝西路以南、容光路以东地块 | 绿化用地及相关配套用途 | 8129.08(用地面积) | 18348 | 7645 |
2 | 容桂街道大福路70号 | 临时堆放用地 | 2599.07(用地面积) | 23760 | 9,900 |
3 | 容桂街道高黎居社区碧桂园凤凰湾以南、广珠西线高速以东地块 | 地块一:鱼塘 | 地块一:鱼塘:350.28(用地面积) | 6036 | 10060 |
4 | 容桂卫红文西街一座B301号(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4-07) | 住宅 | 116.39(建筑面积) | 5166 | 1050 |
5 | 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以南、文星路以西地块(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4-09) | 商业 | 454.08(用地面积) | 11280 | 4700 |
6 | 容桂容里居委会华容三路63号(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4-09) | 首层: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214.65(用地面积);268.27(建筑面积) | 27576.6 | 5605 |
7 | 容桂红旗居委会红旗中路85号(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4-09)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办公用途 | 1339.22(用地面积);1073.47(建筑面积) | 100368 | 20400 |
8 | 容桂街道花溪路14号之二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42.43(建筑面积) | 7311.12 | 1486 |
9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218室(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4-16)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41.47(建筑面积) | 10209 | 2075 |
10 | 容桂容里居委会利丰北路云端路口(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4-30)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93.05(用地面积);93.05(建筑面积) | 16039.2 | 3260 |
11 | 容桂街道马冈堤围外沿江路56号(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5-20)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工业用途 | 1238.73(用地面积);903.09(建筑面积) | 57765.72 | 11741 |
12 | 容桂容里居委会永昌南路一街11号(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5-27) | 幼儿园配套场地 | 301.4(用地面积) | 4032 | 1680 |
13 | 容桂街道华容四路18号之二地块(无水无电、水电自理、2023-05-31) | 临时堆放用地 | 1083.67(用地面积) | 9888 | 4120 |
14 | 容桂卫红居委会怡景村四座701号 | 住宅 | 61.02(建筑面积) | 3911.4 | 795 |
15 | 容桂街道乐善南路乐华大厦710号 | 住宅 | 80.37(建筑面积) | 3960.6 | 805 |
16 | 容桂街道怡景村十一座501 | 住宅 | 57.06(建筑面积) | 3936 | 800 |
17 | 容桂区海尾(容桂街道海尾居委会)合祥路2号花洲新村八座301号 | 住宅 | 77.76(建筑面积) | 3444 | 700 |
18 | 容桂街道花洲新村八座101号 | 住宅 | 84.03(建筑面积) | 3739.2 | 760 |
19 | 容桂街道容桂轻轨站以西之一地块 | 工业用地 | 1765.45(用地面积) | 25428 | 10595 |
20 | 容桂街道龙涌口村红旗中路以南、华基路以西地块三 | 临时堆放用地 | 3609.9(用地面积) | 30000 | 12500 |
21 | 容桂街道龙涌口村红旗路以南、伦桂路以西地块 | 临时堆放用地 | 5943.04(用地面积) | 49932 | 20805 |
22 | 容桂街道穗香村西堤四路以南、大福路以西地块 | 园林种植 | 5626.66(用地面积) | 12024 | 5010 |
23 | 容桂街道四基社区西滘路以北兴裕路以西地块地块一 | 临时堆放用地 | 7625.58(用地面积) | 61560 | 25650 |
24 | 容桂街道新冲二街6号之二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1.77(建筑面积) | 1131.6 | 230 |
25 | 容桂街道文东街1座101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44.45(建筑面积) | 8856 | 1800 |
第二部分 标的物宗地平面图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禅乡渔歌农业公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
更正原因:场地交付时间调整及开标时间延期。
更正内容:
原“获取时间: 2023年3月 27日至 2023 年4月14日17时30分”修改为“获取时间: 2023年3月 27日至 2023 年4月21日17时30分”。
原“信息发布时间: 2023 年3月27日至 2023 年4月14日”修改为“信息发布时间: 2023 年3月27日至 2023 年4月21日”。
原“竞租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4月14日 17 时 30分(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修改为“竞租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4月21日 17 时 30分(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原“递交竞租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修改为“递交竞租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30分”。
原“竞租会时间:2023 年4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竞租会时间:2023 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竞租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租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沿江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5390113
2. 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保昇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一路富豪花园11-13座9号
联系方式:0757-86225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0757-862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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