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方案
为做好龙江镇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龙江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入园,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
二、招生计划
三、报读条件
(一)年龄要求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健康要求
身心健康并适应集体生活。
四、报名对象
(一)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1.根据上级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干部子女。
2.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3.金集花园(即龙悦江山)、中海云麓公馆/中海云麓雅苑的小区业主的龙江户籍适龄子女(房产必须是父/母全权拥有或申请入读学童全权拥有),可以分别优先报读小区配建的中心幼儿园、龙外附属幼儿园。
(二)分别报读中心幼儿园、龙外附属幼儿园的金集花园(即龙悦江山)、中海云麓公馆/中海云麓雅苑的小区业主的非龙江户籍适龄子女(房产必须是父/母全权拥有或申请入读学童全权拥有)和龙江户籍适龄幼儿。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
(二)预约现场报名时间
扫码(附件4)预约拟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现场报名时间。
(三)现场报名
家长按预约的报名时间携带适龄儿童和报名资料到选择报读的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位适龄儿童最多两名家长陪同。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提前填写好新生报名登记表,准备好所属批次的证明材料,要求携带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照图片要求提前准备好复印资料。
1.龙江公办幼儿园 2023 年秋季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幼儿及家长资料
(1)幼儿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资料: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政策优待对象佐证资料(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资料)
(1)现役军人、消防救援等工作证明资料
(2)顺德区高层次人才佐证资料
(3)幼儿园配套小区的房地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顺序
第一批: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第二批:分别报读中心幼儿园、龙外附属幼儿园的金集花园(即龙悦江山)、中海云麓公馆/中海云麓雅苑的小区业主的非龙江户籍适龄子女(房产必须是父/母全权拥有或申请入读学童全权拥有)和龙江户籍适龄幼儿。
(二)录取方式
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予以直接录取;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第一、第二批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非龙江户籍健康适龄幼儿)。
七、相关工作流程
(一)公示报名资料:5月10日前由各幼儿园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及名单。如家长有疑问,请于5月11日 17:00 时前向所报读的幼儿园反馈,幼儿园于当天汇总意见并反馈到龙江镇教育办公室。随后报名数据送顺德区公证处封存。
(二)公布结果:如需要电脑摇号录取,安排电脑摇号时间为5月中下旬,电脑摇号结束后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
(三)新生注册:2023年6月15日前家长携带幼儿到幼儿园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时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各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八、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4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代收费(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据实收取。具体以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定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准。
九、有关说明
(一)对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有关单位,经查实举证,取消报读资格且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双胞胎或多胞胎只用一个孩子的名字参加电脑派位,其结果视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共同电脑派位结果。
(三)已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不再接受报名。
(四)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本方案由龙江镇教育办负责解释。
附件
1.龙江公办幼儿园 2023 年秋季新生报名登记表
扫码下载表格
2.招生咨询电话
龙江中心幼儿园: 0757-29292741
龙江龙外附属幼儿园 :0757-23880183
龙江供销幼儿园: 0757-23368081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0757-23888721,23363406
3.线上预约二维码
(2023年4月22日0:00时开通预约功能,4月28日8:00 时关闭)
4.报读资料复印件格式要求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里水镇车主请注意!
里水镇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新增二类收费路段
即日起实施收费管理
里水镇新增红旗路、红旗一横路、市场北路共3段停车收费路段,从4月15日(今天)起正式开始收费,3个路段都属于二类区域路段,车位合计58个。
收费标准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南发改价费〔2022〕8号)执行。
4月14日,《2023年三水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今年,三水区冠华小学等3所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按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和补录分批次录取,有意向报读的适龄儿童要在4月19日至25日期间登陆市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为全面规范我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构建良好基础教育生态,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佛山教育〔2023〕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三水区冠华小学、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原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其余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三水区育才学校、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东江实验学校、三水区华鹏学校、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华学校、三水区大塘镇振华学校、三水区乐平镇海佳文武学校、三水区乐平镇华星中英文学校、三水区芦苞镇东华文武学校不适用本细则。
二、明确招生主体责任
(一)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审核公布本区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协议直招以及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全区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及协议直招和一贯制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对全区民办学校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及结果公示公布。
(二)各镇(街道)教育办核定辖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辖区学校协议直招、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协议直招和一贯制培养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协助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督促辖区学校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三)各民办学校根据本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编制招生计划报属地镇街教育办核定;在本校官网公布经核准的招生简章,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按要求公示符合本校直升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批次、范围、规则等实施补录,将线下注册的结果及时同步至市民办招生平台。各民办学校应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协助有需要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做好分类招生工作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按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和补录分批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
(一)明确招生类别
1.直招类别
(1)政策直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人才直招。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政策直招、人才直招详见《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3)协议直招。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在小学对口直招幼儿园就读的小班及以上年级的应届毕业生(该政策自2024年起不再执行)。
协议直招详见《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2.校内直升类别
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
3.普通招生类别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可申请报读我区民办学校:具有三水户籍;持有效期内三水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有三水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在三水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4.补录类别
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三水区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二)组织招生报名
1.统一使用市的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都需要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4月25日17:00)内,在市招生平台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三水区入口注册,以唯一身份报名,包括直招类、校内直升类、普通招生类和补录类。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同时填报“长幼随学”有关信息。弟弟妹妹应符合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的报名条件,并将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作为报名所属区。
2.根据入读意愿顺序填报志愿
(1)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应填报所属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2023年5月19日9:00-2023年5月22日17:00)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4)其它类别报名学生不需填报志愿。
(三)审核报名资格
所有报名对象应在5月12日9:00至5月15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
1.直招、校内直升类别资格审核。
直招和校内直升对象的资格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其中,直招类别对象由区教育局公示,校内直升对象审核通过后由各校公示。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应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2.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报名资格审核。
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市招生平台的信息比对结果,并结合线下资料审核,对选择三水区为报名所属区的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四)分批录取
按照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分批依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所有报名对象可在5月24日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第一批:直招录取。区教育局结合就读志愿,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其中,人才直招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取统筹分配、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
第二批:校内直升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第三批:普通招生录取。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五)统一注册
被录取的报名对象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4日到录取学校注册,具体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各学校在市民办招生平台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未按时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已录取学校学位。
(六)补录
统一注册后,区教育局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符合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就读意向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
区内补录应优先三水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校内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区内补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具有跨区补录资格的学校,可进行市内区外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核准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隐瞒招生计划,不得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二)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各学校应当严明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承诺提前录取或补录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不得补录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各类招生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学校不得进行平台外招生。市、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平台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三)加强违规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和各镇(街道)教育办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开展诚信宣传,通过简章、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招生监督及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0757-87772210
西南街道教育办:0757-87618841
南山镇教育办:0757-87210216
三水区冠华小学:0757-87777308、0757-87666309
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0757-87752888、0757-87767666
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0757-87218918、18025993325、18022202986
附件:
1.三水区2023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名单及信息
2.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3.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4.三水区2023年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5.民办学校招生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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