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3所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炉
4月14日,《2023年三水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今年,三水区冠华小学等3所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按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和补录分批次录取,有意向报读的适龄儿童要在4月19日至25日期间登陆市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为全面规范我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构建良好基础教育生态,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佛山教育〔2023〕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三水区冠华小学、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原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其余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三水区育才学校、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东江实验学校、三水区华鹏学校、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华学校、三水区大塘镇振华学校、三水区乐平镇海佳文武学校、三水区乐平镇华星中英文学校、三水区芦苞镇东华文武学校不适用本细则。
二、明确招生主体责任
(一)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审核公布本区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协议直招以及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全区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及协议直招和一贯制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对全区民办学校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及结果公示公布。
(二)各镇(街道)教育办核定辖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辖区学校协议直招、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协议直招和一贯制培养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协助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督促辖区学校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三)各民办学校根据本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编制招生计划报属地镇街教育办核定;在本校官网公布经核准的招生简章,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按要求公示符合本校直升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批次、范围、规则等实施补录,将线下注册的结果及时同步至市民办招生平台。各民办学校应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协助有需要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做好分类招生工作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按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和补录分批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
(一)明确招生类别
1.直招类别
(1)政策直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人才直招。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政策直招、人才直招详见《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3)协议直招。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在小学对口直招幼儿园就读的小班及以上年级的应届毕业生(该政策自2024年起不再执行)。
协议直招详见《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2.校内直升类别
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
3.普通招生类别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可申请报读我区民办学校:具有三水户籍;持有效期内三水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有三水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在三水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4.补录类别
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三水区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二)组织招生报名
1.统一使用市的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都需要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4月25日17:00)内,在市招生平台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三水区入口注册,以唯一身份报名,包括直招类、校内直升类、普通招生类和补录类。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同时填报“长幼随学”有关信息。弟弟妹妹应符合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的报名条件,并将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作为报名所属区。
2.根据入读意愿顺序填报志愿
(1)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应填报所属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2023年5月19日9:00-2023年5月22日17:00)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4)其它类别报名学生不需填报志愿。
(三)审核报名资格
所有报名对象应在5月12日9:00至5月15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
1.直招、校内直升类别资格审核。
直招和校内直升对象的资格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其中,直招类别对象由区教育局公示,校内直升对象审核通过后由各校公示。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应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2.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报名资格审核。
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市招生平台的信息比对结果,并结合线下资料审核,对选择三水区为报名所属区的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四)分批录取
按照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分批依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所有报名对象可在5月24日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第一批:直招录取。区教育局结合就读志愿,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其中,人才直招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取统筹分配、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
第二批:校内直升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第三批:普通招生录取。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五)统一注册
被录取的报名对象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4日到录取学校注册,具体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各学校在市民办招生平台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未按时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已录取学校学位。
(六)补录
统一注册后,区教育局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符合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就读意向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
区内补录应优先三水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校内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区内补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具有跨区补录资格的学校,可进行市内区外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核准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隐瞒招生计划,不得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二)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各学校应当严明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承诺提前录取或补录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不得补录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各类招生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学校不得进行平台外招生。市、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平台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三)加强违规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和各镇(街道)教育办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开展诚信宣传,通过简章、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招生监督及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0757-87772210
西南街道教育办:0757-87618841
南山镇教育办:0757-87210216
三水区冠华小学:0757-87777308、0757-87666309
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0757-87752888、0757-87767666
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0757-87218918、18025993325、18022202986
附件:
1.三水区2023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名单及信息
2.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3.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4.三水区2023年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5.民办学校招生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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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等文件精神和顺德区教育局2023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一)实行全镇大学区与分片学区招生相结合,其中龙江外国语学校面向全镇大学区招生,丰华初级中学、龙山初级中学、里海学校(初中部)面向对应学区招生。
(二)在完成龙江镇户籍生和学籍生招生后,仍有剩余学位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借读生,招收借读生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四、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指具有龙江镇户籍的适龄学生
(二)符合政策性借读类学生
1.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2.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是指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3.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号)文件,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1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初中一年级)。
4.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非户籍适龄学生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三)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新市民适龄随迁子女,如有最新调整按最新文件为准。
五、报名办法
(一)在龙江镇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1.各小学组织本校毕业生办理报名手续,统一填写《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各小学负责审核毕业生的报名资格,以确保登记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登记表的信息需家长签名确认。
2.报名资料: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提供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正面复印户主页、学生页;底面(背面)复印学生父亲页、学生母亲页。学生的父母因各种原因丧失监护权的,应提供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龙江镇以外学校就读的龙江户籍生和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25 日至4月28日,到居住地对应初中【丰华初级中学、龙山初级中学、里海学校(初中部)】办理登记手续。
2.户籍生报名资料:携带毕业学校盖章的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及《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
3.政策性借读生报名资料:
(1)政策性直招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提供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正面复印户主页、学生页;底面(背面)复印学生父亲页、学生母亲页。政策性直招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出具,并向教育办提供名单。
(2)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只需提交《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材料。
(3)政策性借读生。除提交《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和户口本材料外,还需提交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六、录取办法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和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根据上级文件和教育优待政策,由学生自主报名,学校直接录取。
(二)全镇大学区招生。龙江外国语学校面向龙江镇户籍生和学籍生招生,采取先由学生自主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三)分片区招生。丰华初级中学、龙山初级中学、里海学校(初中部)分片招生,当片区学位无法满足本学区学位需求时,由镇教育办按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录取顺序统筹安排。
七、日程安排
(一)学生自主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28日完成。
(二)学校审核资料、录入信息时间:2023年5月6日前完成。
(三)镇教育办审核资料:2023年5月19日前完成。
(四)各学校录取结果公布:2023年5月26日。
(五)各学校组织入学注册:2023年6月1日-4日。(以学校通知为准)
说明:如因上级招生政策等原因需对招生日程作调整的,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学区划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仅限当年有效。学区划分会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调整,请勿将学区作为购房或迁户的依据。
(二)在读初中一年级学生的不得重新报读。根据国家学籍制度,重新报读无法取得学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对出具假证件、假证明的,经查实,取消该毕业生的原分配学位,并由当事人及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本方案未涉及的内容,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意见为准。
(五)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九、招生咨询电话
龙江外国语学校:28088358
龙江丰华初级中学:23881623
龙江龙山初级中学:23880806
龙江里海学校(初中部):23370160
龙江镇教育办公办室:23363406/23888721
附件
1.龙江镇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
2.龙江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3.招生户口簿复印规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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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山市民办学校
招生报名即将开始
哪些适龄儿童少年
可以报南海区的民办学校
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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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海区发布2023年民办学校招生有关事项,涉及招生计划数、招生对象、报名录取方式等,为有需要的学生及家长提供详细指引。
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可申请报读南海区民办学校。
第一类:具有南海区户籍。
第二类:持有效期内佛山市南海区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第三类:具有南海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
第四类:在南海区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第五类:各类优待对象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细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
人才直招细则
第六类: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南海区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招生方式
按照报名对象条件,分类实行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和补录。
1.普通招生。对第一类至第四类招生对象实行普通招生。
2.直招。对符合条件的第五类优待招生对象直接录取。
3.校内直升。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其中,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招生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才具有本校直升资格。
为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对于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4.补录。对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实行补录。第六类招生对象,只能参加补录。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7:00。
南海区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名单
南海区2023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名单共65间,其中大沥有16间,详细信息请看下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完整《南海区2023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名单及信息》。
南海区具有直升招生资格学校
2023年南海区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共23间,其中大沥有6间,详细信息请看下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完整《南海区2023年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南海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扫描二维码查看完整南海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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