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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源街道全面推进落实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04-19     人气:381     来源:南源街     作者:
概述:......

  为推进南源街道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现需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辖内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项目内容:南源街道辖区内社区“十个有”项目建设,需求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周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服务。

  三、项目最高限额:人民币35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询比,并需出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二)。

  (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技术服务工作的能力;

  (三)必须具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的相关经验;

  (四)必须具有确保完成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技术服务工作的技术团队;

  (五)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需要提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咨询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二)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4月18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4月21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 年4月21 日下午 2:00 至 6: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南岸路马塘坊23号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3楼办公室2。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8182559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清单(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比选方式

  (一)本次询价比选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比选评审程序。比选工作将由南源街道评标小组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评选。

  (二)比选依据为将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项目资质匹配度等经集体研究后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四)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有效委托的;

  4.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八、结果公示

  询比中选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请参加报名的单位自行关注,办事处不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办事处不承担询比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如项目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询比活动产生的费用询比人自行负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南源街道十个有建设需求.xls

附件2: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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