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镇小学招生,热点问题解答来了
杏坛镇小学招生4月14日开始网上报名啦!
报名要注意什么事项?
家长都关心什么问题?
下面一一为你解答!
01.我是杏坛户籍生,在前期参加了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的预报名,4月14-18日是否还要进行区招生平台的报名?
前期预报名主要是对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的生源作深入的了解。参加预报名的学生,不论是作为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的学区户籍生,还是作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或者是报读电脑派位的各村居户籍生,均需统一在全区的招生平台上进行正式报名。该校的学区内户籍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正式报名时应将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其他学生正式报名时,应将户籍归属地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
02.我报名参加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的电脑派位,但又要在区招生平台报读户籍地的学校,如果电脑派位派中了学位,户籍地的学校又录取了我,我该如何处理?
家长在区的招生平台报名并提交信息和资料,是作为资格审核之用,最终的录取结果要到5月31日才公布。5月24日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电脑派位结束后,镇教育办将对派中学位的学生在区招生平台填报的志愿学校统一调整为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并安排录取到该校,家长无须担心。
03.小孩是其他镇街户籍,但是家长在杏坛工作,能在杏坛申请公办学位吗?
可以。其他镇街户籍生在杏坛申请入读小学,按政策性借读生的招生办法处理。
04.政策性借读生的类别中,“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如何理解?
需要同时满足连续依法缴纳社保5年以上(含5年)和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两个条件。一是在开始报名前已在顺德连续购买5年社保。如果中间有间断,只要报名前补缴社保即可。二是在开始报名前已在顺德连续办理5年居住证,或是有连续5年纳税证明。
05.个人灵活就业所缴社保,在我镇是否可以作为政策性借读生的认定条件?
可以。个人灵活就业所缴社保,其年限可作为我镇政策性借读生“双五”的认定条件,相关社保项目的缴费年限也可列入积分的统计年限。
06.市民在其他镇街已连续购买五年社保,但一直在杏坛居住,有连续五年居住证明,请问小孩能在杏坛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吗?
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杏坛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可在杏坛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杏坛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应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申请入学。
07.父母在我镇有8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且其小孩户口为外省市户籍,同时父母双方均无社保、无办理居住证,小孩能否按政策性借读生入读我镇小学?
不能。按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若市民希望该小孩能够在我镇入读公办小学,可参考以下两种方式:
(1)可把儿童户籍迁到我镇,以户籍生身份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2)父母一方的户籍迁到我镇,可凭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08.学生报读了杏坛镇小学,能否报读区属公办小学?
可以。目前区属公办小学仅有一所(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家长在报读我镇小学后,如符合京师励耘实验学校报名资格,也可报读该校。同时被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和我镇小学录取的学生,在注册时选择一所学校注册即可。家长如确定入读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应第一时间通知其在我镇报读的学校或镇教育办公室。
09.学生报读了杏坛镇小学,能否再报读区内民办小学?
可以。家长如要报读民办学校,可关注“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资讯”,查询民办学校招生资讯并报名入读(区内民办学校4月19日开始报名)。同时被民办学校和我镇小学录取的学生,在注册时选择一所学校注册即可。家长如确定入读民办学校,应第一时间通知其在我镇报读的学校或镇教育办公室。
2023年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
电脑派位报名名单公布
扫码可下载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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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丹灶镇积分办分别在南沙社区向南村、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开展积分服务宣传活动,响应“同‘新’协力·筑梦佛山”新市民服务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积分入学、积分入户、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相关政策法规,提升新市民的归属感。
活动现场,各个摊位站满了人,有不少新市民向工作人员询问积分相关问题。“我居住证没续上,影响积分吗?”“社保没连续购买,能积多少分?”“社保不同区怎么算分?”工作人员逐一为市民解答,并讲解了积分入学的政策、申请积分的流程与所需资料、相关部门的咨询方式等,针对新市民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
“了解到积分办在这里设摊开展积分宣传服务活动,我今天特意过来帮我朋友咨询孩子积分入读公办小学等事宜,工作人员很耐心解答问题。”其中一位新市民说,希望积分办日后可以多组织这些便民活动。
据统计,两场活动共吸引了600多人次,向前来了解活动的新市民派发积分政策宣传单张400多份。
此外,丹灶镇积分办工作人员还深入到各片区流动人口密集的出租屋内派发积分入学宣传单张;村(社区)工作人员每天耐心地向前来窗口咨询的新市民传达最新的政策,帮助新市民更有效、更清楚地熟悉积分政策,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实现入学的心愿。
据统计,连日来,入户方式派发宣传单张约1500份,向新市民家长现场讲解1800多人次。
丹灶镇积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积分入学实际情况,丹灶积分办通过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使新市民了解到积分入学申请的计分标准、资料准备、办理流程;同时在开展宣传工作过程中,还提醒各位新市民家长做好适龄子女入学的多方准备,确保新市民理解和支持积分入学服务工作。
“通过这些便民服务活动,还增强了新市民对于积分入学政策的了解,也提升了新市民获取融入服务的便利性,让政策真正落地,让更多的新市民子女享受政策的均等化,提升新市民对社区的融入度。”丹灶镇积分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等政策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总则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统一招生平台、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方式和招生时间,实行全过程监管。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划定适当比例面向所在镇(街道)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二、实施办法
(一)明确主体责任
1.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审核公布辖区学校直招(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协议直招)以及校内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全区直招(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协议直招)和校内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对全区民办学校在统一时间统一流程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各镇(街道)教育办对以我区户籍、学籍或在我区居住的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公布辖区民办学校协议直招、校内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协议直招和校内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3.各民办学校在本校官网公布经核准的招生信息。具有小学直升初中招生资格的学校,提出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录入招生平台,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各民办学校应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协助有需要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各学校在本校官网公布经核准的招生计划、本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含住宿条件、新生床位数)、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招生信息。
(二)明确招生对象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和补录类别。
1.普通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具有顺德区户籍;或持有效期内顺德区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具有顺德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或在顺德区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2.直招
(1)政策直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人才直招。经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佛山市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同时持省人才优粤卡和优粤佛山卡A卡、B卡的持卡人子女;2019年8月以前,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2018年-2020年引进的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和省级领军人才随迁子女;对地方有特殊贡献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产业项目、高等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引进人才子女。以上各类人才目前工作单位必须在我区,其以我区为报名所属区的子女才具有直招资格。
(3)协议直招。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2021年3 月31 日(含)前已在小学对口直招幼儿园就读的小班及以上年级的应届毕业生(该政策自2024 年起不再执行)。
3.校内直升
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其中,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招生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才具有本校直升资格。为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对于在2021 年3 月31 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4.补录
对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实行补录。不符合普通招生、直招和校内直升条件,但具有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
(三)明确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1)2023年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使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00。各民办学校要在本校的官网公布全市统一的报名路径和网址,并发布相关报名指南,指引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生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以唯一身份报名。其中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信息填报报名信息。
(2)凡有意向参加顺德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的学生都需要在市民办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包括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对象。不符合以上报名对象,有意参与后期补录的学生都需要在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
市、区和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将联合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名对象在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15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修改报名信息。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应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3.填报志愿
(1)符合直招对象的学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我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填报志愿。报名对象需在2023年5月19日9:00至2023年5月22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至多3个志愿,其中1个是本校直升志愿,2个是区内普通志愿。直升志愿可以放弃,但如果选报了直升志愿并被录取,则区内普通志愿自动失效。如学生不想继续在本校读初中,请选择放弃直升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我区至多2 所学校的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4)不符合普通招生、直招和校内直升条件的报名对象不需填报志愿。
4.分批录取
按照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分批依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
第一批:直招录取。符合直招对象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就读志愿,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其中,人才直招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取统筹分配、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
第二批:校内直升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第三批:普通招生录取。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5.统一注册
被录取的报名对象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到校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4日(具体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各学校在为学生办理到校注册手续后,并将注册数据同步至市民办招生平台。未按时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已录取学校学位,同时不再参与任何民办学校的补录。
6.补录
统一注册后,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三、实施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及学位供求等情况,结合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需求,科学核定每所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计划,其中每所学校人才直招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各民办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隐瞒招生计划,不得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区教育局将重点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专项督导,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依照职权加大对违规学校问责力度,做到“零容忍”。
(二)严肃执行招生纪律
各民办学校应当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和市有关招生入学管理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承诺提前录取或补录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不得补录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各类招生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学校不得进行平台外招生。区教育局根据市招生平台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三)加强违规责任追究
各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四)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及服务
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开展诚信宣传,通过简章、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招生期间,要认真做好各时段重点工作,认真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思想疏导、入学政策解释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附件
附件1: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
附件2:佛山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表
附件3: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4:顺德区2023年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附件5: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附件6: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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