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消委会集体诉讼案件再上全国性典型案例榜单!
喜讯
近日,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名单公布,佛山消委会集体诉讼案件上榜。
广东升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绍均律师协助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出台了《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根据该办法接受佛山消委会指派支持教育培训领域的集体诉讼系列案件,涉及投诉的消费者多达264名,诉前调解及法院判决返还金额约108.42万元。该代理方式为全国首创,代理的案件也是全国首宗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该系列案件上榜了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上半年投诉分析之11大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入围由中国工商出版社主办的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
图源:法制日报公众号
佛山消委会集体诉讼案例
为何能再次获得殊荣
跟着君君一起来
了解一下案例的典型情况吧
创新政策引领
开创集体诉讼先河
近年来,消费者集中反映培训机构收取大量预付费、关门停业、退费难等情况屡见不鲜。佛山消委会也先后接到了多宗类似的群体性投诉,但因机构关门跑路,消费调解陷入僵局。佛山消委会积极创新维权方式,打破维权僵局,在全国首创出台《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指派律师专家先后支持代理多宗教育培训领域的集体诉讼案件,涉及消费者多达264名,诉前调解及法院判决返还金额超百万元,大幅降低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时间及经济成本,开创了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新路径。
市区联动
汇聚维权力量
针对下属辖区群体性投诉情况,佛山消委会经过多次调查研讨,指导高明区消委会在全市五区率先出台《佛山市高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借助诉讼的有力抓手,成功合力为18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有效破解了预付式消费维权难题,促使集体诉讼实践成为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的有效途径,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舆论监督助力
强化消费教育普法宣传
佛山消委会在开展支持预付式消费集体诉讼中,注重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达到警示经营者、启示消费者、激励维权者的良好社会效果。《商家关门跑路现象频发 市区联动支持集体诉讼挽损失》入选佛山消委会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获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主流媒体高度关注,免费开辟了“典型案例”宣传专栏进行深度报道,有效提升了普法教育成效。
去年佛山市消委会《首创支持预付式消费集体诉讼 共建共享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获评“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这次再度上榜全国性典型案例名单,是对佛山消委会工作的认可,也为预付式消费维权撑腰。
下阶段,佛山消委会将持续多措并举为消费维权工作开辟新路径,加大集体诉讼的司法实践力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日
#高铁无座也是可以坐的#
这一话题在网络引起热议
有网友表示
“高铁无座不是真的无座
是‘无固定座位’
可以根据座位上方的指示灯
寻找可坐的座位”
该网友还帖出了
详细的指示灯示意图
4月19日下午,12306客服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大多数情况下列车的无座票指的是无预留座位票,也就是说,在有空位的情况下乘客是可以坐的,或者让工作人员帮忙寻找座位,如果车厢都坐满的情况下,无座乘客只能站着。
部分高铁列车的车厢上方座位号旁边会有三色指示灯,乘客也可以根据三色指示灯来查看座位使用的情况,其中绿灯亮表示此座席未售,无座乘客可以使用;红灯亮表示此座席已售,无座乘客不可使用;而黄灯亮表示该座席在当前站至下一区间未售,但是此座席的中间区段已售,无座乘客可在本区间使用。
该工作人员提醒,由于火车票是在火车出发前一直售卖的,可能会存在绿灯座位变为黄灯,又变为红灯显示的情况。
小伙伴们
五一假期快到了
坐高铁的新技能学到了吗?
快转发告诉你的朋友吧~
关于开展三水区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区文广旅体局将开展三水区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第十一批区级代表性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1.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2.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3.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的民族或者地域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申报项目的情况简介、历史渊源、传承谱系等。
(二)申报录像片:时长5-7分钟,清楚;介绍项目核心价值和关键内容。
(三)项目分部图:A3纸质彩色印刷版,体现该项目的传承分布区域。
(四)辅助材料:体现有关项目历史发展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书及辅助材料。
(二)代表性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区文广旅体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经专家论证后,提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由区文广旅体局核定后,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以三水区人民政府名义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项目申报书、申报片(使用DVD光盘或U盘拷贝)、项目分布图及其他辅助材料,各一式两份。
(二)申报材料请于6月10日前报送区文广旅体局,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受理,电子邮箱:sswhyck@ss.gov.cn;地址: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委宣传部办公楼204室。(联系人:连晓芙,电话:87755513)
识别二维码
查看相关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20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