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市监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行动
民以食为天,食以俭为德,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落细,近期南庄市监所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
此次行动重点针对浪费问题比较突出和严重的农村集体聚餐、大型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集体聚餐活动,检查人员重点检查现场有无剩余大量菜肴或者米饭,或者有无一个菜品或者米饭基本未食用,或者多个菜品未食用干净,以及对现场餐饮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状况、食品原料购进等进行检查引导,并提醒聚餐举办者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餐后主动提醒就餐者打包剩菜;对各大型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有张贴相关标识、提示语,后厨垃圾桶有无剩余大量菜肴,包厢有无设置最低消费等问题,督促各餐饮单位要积极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主动口头提醒劝导防止食品浪费。检查过程中,结合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指导各大型餐饮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帮促企业夯实担当企业主体责任的根基。
为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我所结合创城、创文、党日主题活动等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讲解“光盘行动”的意义,并派发有关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工作人员检查农村集体聚餐是否有餐饮浪费行为
工作人员为餐饮单位派发有关宣传物品
工作人员检查餐饮单位后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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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妇幼】 党建引领齐合力,共建联盟筑网格——张边社区到我院开展医疗物资捐赠暨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共建,深化结对工作,5月4日,我院与张边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张边社区党委委员与我院党委委员及党支部书记进行座谈交流。
张边社区党委和我院党委委员开展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马海生代表医院党委对张边社区党委书记一行表示欢迎,并对我院党委和党支部基本情况、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建文化引领等方面的党建工作成效进行了简要分享。张边社区党委书记林一羽重点介绍了社区的全科网格服务模式,并提出探索社区妇幼专科特色的恒常志愿服务设想。双方就党建共建模式、服务项目策划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党委书记、院长马海生介绍党务工作开展情况
张边社区党委书记林一羽介绍社区党务工作情况
随后,张边社区党委向我院捐赠一批医疗物资,感谢妇幼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时期的辛勤付出,期待后续和我院党委、党支部有更深入的党建合作。马海生院长表示,我院将继续探索联合共建新方法,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服务平台,有效对接社区及群众需求,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实现党建共建、合作共赢。
张边社区向我院捐赠医疗物资
位于乐从镇上华环镇北路以北地块一、地块二,按现状公开出租,具体出租信息如下:
地址 | 权属人 | 土地面积(亩) | 竞价底价 (元/年) | 增价幅度(元/次) | 租赁期 | 备注 |
乐从镇上华环镇北路以北地块一、地块二 | 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 | 25.23 | 573078.24 | 5000 | 2年 | 租金不设 递增 |
备注: 1.租金按年一次性收取; 2. 按现状出租,收取一年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3. 如国家政策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拆迁、开发、改造或使用等需要,国家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无偿收回上述物业,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迁出,我方不作补偿、赔偿,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各自损失各自负责。 4. 我方仅出租土地,承租人自行投入集装箱用于经营,但不能搭建构筑物,并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 5. 租金收取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具体内容:按《土地临时租赁协议》的约定执行。 6. 各竞价人在竞价前,应视为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要求,若成交后均须遵守并履行《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合同相关规定,并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并同意按上述协议的条款在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承租人放弃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
欢迎有意向的租户前往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洽谈垂询、报名竞价。
注意事项:
一、 竞价人报名资格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3.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或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竞投人参加竞投。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报名竞价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及截至时间
5月5日至5月12日(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以实际公示为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时间
竞价人须于5月12日17:00前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提交给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竞价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汇款或转账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请汇入以下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账号:801101000421877016,逾期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将视为其放弃参加竞价。竞价人未竞得土地承租权的,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四、竞价人须知
应视为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本项目的竞价要求,若成交后均须遵守并履行本物业合同条款要求,并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承租人签订《土地临时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五、现场资格审查
竞价人报名后,我公司现场对竞价人的资格予以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
六、竞价时间、地点、方式
5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标的物竞价方式为公开明标竞价,价高者得。
七、竞价成交原则
1.只有一家竞投人的,交易不低于底价(可以等于底价)成交。若出现两家或以上的竞投人则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形式进行公开竞投。
2.物业的底价为573078.24元/年;每次由现场工作人员唱价后竞投人才能举牌报价,第一次举牌报价金额为573078.24元/年,之后每次举牌的应价增幅规定是5000元/次。竞投人举牌的高度以举过头为准,现场工作人员每次报出竞投人的金额后重新唱价才能举号牌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作为该土地的竞得人。
3.如物业的所有有效竞价人中,报价唯一最高并且报价高于对应竞价底价的竞价人为对应标的物业成交人。如没有竞价人报价或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底价的,则对应标的物业作竞价失败处理。
4.竞投会议结束后,竞得人必须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28332783、13790091858(刘生)。
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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