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等国家机关查询、复制房地产档案服务场地调整,协助执行工作更高效
为进一步优化协助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对房地产档案的查询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市政务服务场地优化调整安排,2023年4月10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助公检法等国家机关查询、复制房地产档案服务场地正式调整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09室。
新的办公场地提供了更为宽敞明亮的阅档空间和更多的自助查询席位,并将接待区和阅档区进行了分区管理,增加了取号环节,优化了档案查阅流程,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协助公检法、国安、纪委监委、审计、海关、税务稽查等国家机关办理房地产档案查询事项的能力,提高查询效率,确保在全面实现全城通查、全城通办后协助公检法查询专区的工作能一如既往保持高效和便捷。
5月5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局本级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学习财政绩效文件政策,讲授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业务知识,并现场答疑解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处室及下属单位逐个绩效自评表进行指导填报。参会者积极参与,疑惑解答专业,较好地解决了绩效自评工作前期遇到的实际问题,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完善“15分钟健身圈”,我街需在辖区内建设4条健身路径,现公开遴选建设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2023年东漖街道健身路径项目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
(四)项目内容:2023年8月31日前在项目地址内建设4条健身路径(康乃馨社区、裕安社区各一条,芳村花园社区2条)。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定价
(一)资金来源:体彩公益金
(二)项目定价:健身路径每条不大于4万元,共16万元(含税),原体育设施拆除、清理及场地平整、清理等所需费用包含在总资金内。
三、报名机构条件
(一)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三)报名单位具有对公账号,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函。
(四)报名单位须为经国家体育总局质量认证的相关体育设施建设公司。
(五)报名单位有相关项目建设经验的优先。
(六)报名单位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七)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4号2楼,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20-81408620。
(三)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分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遴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未中选机构,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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