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顺创路以南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先竞配建无偿移交政府的标准厂房物业面积,再竞地价”的现场挂牌竞买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挂牌竞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交易编号:TD2023(SD)XG0007;宗地图号086069-001;地块位置:佛山市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顺创路以南地块;土地面积110592.8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根据规划条件,宗地包括ABC三个分区,各分区的用地面积和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分区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
A区 |
53969.86 |
工业用地兼容 仓储用地 |
不低于2.0且不高于3.0 |
不低于35%且不高于65% |
不低于10%且不高于20% |
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
|
B区 |
54205.48 |
||||||
C区 |
2417.53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备注 |
1.本地块以“先竞配建无偿移交政府的标准厂房物业面积,再竞地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即以固定地价18282万元、配建无偿移交政府的标准厂房物业面积(以下简称“配建面积”,为计容建筑面积,下同)0平方米起步,以1000平方米为竞价阶梯,限定“配建无偿移交政府的标准厂房物业最高面积”为162000平方米。 当配建面积未达到162000平方米前,向上竞配建面积,并以承诺配建面积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18282万元即为土地交易成交价。地块建成后,竞得人所承诺的配建面积的物业产权须无偿移交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单位。 当竞配建面积达到162000平方米(或当前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会超过“配建无偿移交政府的标准厂房物业最高面积”)时,竞买方式转为竞地价(增幅竞价),凡接受配建无偿移交政府的标准厂房物业最高面积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地价,以18282万元起步,以200万元为竞价阶梯,向上竞地价,并以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报价即为土地交易成交价。地块建成后,竞得人所承诺的162000平方米配建面积的物业产权须无偿移交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单位。 2.本宗地属“带方案出让”项目,由竞买申请人负责本宗地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使工程建设方案达到联合评审要求。鼓励竞买申请人在土地竞买申请前,将符合联合评审要求的工程建设方案提交至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申请开展工程建设方案联合评审。由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和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杏坛管理所为项目提供方案预审服务,发起联合评审,确保项目精准、高效落地,实现“拿地即开工”。 3.本宗地以“标准地”模式出让,需符合产业类型、总投资、固定资产总投资、税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4.本地块设有保密底价。 |
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详见顺规条件(2023)0081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顺创路以南地块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
二、挂牌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为人民币18282万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人民币200万元。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657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上午9时正。
三、挂牌时间安排:
(一)挂牌公告期:2023年7月7日至2023 年7月27日。
(二)挂牌时间:2023 年7月28日至2023 年8月7日10时止。挂牌人将于2023年8月7日9时正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4举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议,挂牌人在现场为申请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接受报价。
(三)挂牌现场竞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竞价结束。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3.为促进工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申请人应根据本宗地建设条件和各项管控要求,提前完成本宗地工程建设方案编制,携方案报名参与土地竞买。方案应达建筑单体方案(含规划总平面图)深度,需包括符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cpi电子报批材料”制作质量要求(试行)的通知》、《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系统技术规定(试行)》要求的cpi电子报批材料。
竞买申请时不对该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竞买申请人提供的工程建设方案如未达到联合评审要求的,由竞买申请人负责完善工作;如因此对本地块的开发建设进度造成影响的,由竞得人自负责任。
4.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被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认定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地价款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外,还另须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契税、印花税缴纳要求等涉税事项请咨询区财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2366)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TD2023(SD)XG0007 号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通过互联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获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1(陈小姐)、22837812(欧阳先生)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顺创路以南地块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pdf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榄田村机耕路硬底化工程项目以GC2023(GM04)XY00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榄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82038.01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高明区更合镇榄田村机耕路硬底化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内容为水泥稳定碎(砾)石、水泥混凝土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73834.21元,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相关部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投标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相关行业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壹仟陆佰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5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榄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28837263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曦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5号3座1311之一商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35732123
传 真:
电子邮件: 1134895988@qq.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7月7日
连日来,禅城区城管部门结合主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佛山大道、季华路、汾江路等主要道路沿线的大型户外广告牌、立柱广告牌进行提升,已整治逾千平方米面积广告牌。
“行动目的是做好台风季节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沿线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城市面貌整洁有序。”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重点是对存在安全隐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规广告牌进行快速拆除,并对部分残旧、空置的广告牌进行更换。
其中,执法人员巡查至季华七路时发现,该处有一块钢结构的三面立柱式大型广告牌,上面并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标识。经查,该广告牌高25米,单面牌面面积为108平方米,总面积324平方米。广告牌在设置前既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也没取得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后经相关部门测量勘验,确定该广告牌属于违法建设,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为此,执法人员向该广告牌权属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该权属人最终同意自行拆除广告牌。
“行动中,经执法人员与广告牌权属人协调,大部分广告牌已由权属人主动拆除或者更新广告,拆除过程比较顺利。但仍有小部分权属人存在侥幸心理,迟迟不肯拆除。”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为此,执法人员多次协调、加强普法劝导,只要广告权属人同意拆除,执法人员可马上组织施工队落实,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经行动,区城管部门已拆除主干道沿线的违规广告牌19个,面积共约920平方米;更换残旧、破损或者空置的户外广告牌14块,面积共约110平方米。下一步,该部门计划继续结合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清理、整顿道路沿线各类违建和“破、旧、乱”户外广告,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