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教育局致全区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假既是学生紧张学习的放松期,也是学生各种意外事件的高发、易发期!家长朋友们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肩负着对孩子安全监管的重要责任。“快乐放暑假 安全不放假”,为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健康安全的假期,高明区教育局向全区家长朋友倡议:
一、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孩子外出时,家长要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教育孩子遇到险情时不盲目下水救人或手拉手组成“人链”救援,应该立即寻求大人帮助;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生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假期外出活动增多,出行需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学习交通安全常识,不闯红灯,不跨越隔离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18岁以下不能驾驶机动车。家长和学生要做“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推动者,积极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穿着反光标志制服,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三、严防居家事故发生。
家长应加强家庭电源、燃气、热水器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教导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烫伤等事故。做好家庭阳台、窗台、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攀爬,谨防摔伤、坠落,不向楼下抛扔物品,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四、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暑期处于暴雨、雷电、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期。请家长和孩子及时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活动。暴雨、台风天气尽量不出门,若需外出,须注意路况,防止跌入井坑、涵洞中;远离围墙、广告牌和大树等;不在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危险区域活动。
五、严把网络安全关。
当前网络诈骗频发,学生涉世未深,防范意识薄弱,是诈骗分子的目标人群,家长要教给孩子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让孩子牢记“三不一多”,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为预防孩子沉迷网络,防范孩子产生打赏主播、游戏充值等行为,请家长与孩子约定好每天的上网时长,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传播不良信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六、守护孩子身心安全。
假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陪伴成长的好时机,家长应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用善于发现的眼光鼓励孩子的点滴进步,给予孩子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教育孩子在假期生活中出现负面情绪时,应该主动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感受,积极与父母交流;遇到困难时,也可主动向父母寻求帮助,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七、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请各位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制定暑期学习计划,并监督孩子保质保量完成,协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育孩子多读书,读好书,加强亲子共读,在阅读中与孩子一起感受文字魅力。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每天锻炼一小时,合理膳食,规律作息,保护眼睛,预防近视。家长可为孩子安排适量家务劳动,提高孩子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孩子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心;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
八、争做健康守法好少年。
重视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教育孩子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接触不良影视作品、拒绝邪教和非法宗教。教育孩子提高防欺凌、防性侵、防拐骗、防敲诈等安全意识。不随意与陌生人外出,在外出时不轻易告诉陌生人自己家庭情况及联系方式。遇到危险时高声呼救、及时找警察或拨打相关求助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以及父母的电话号码。
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家长和学校共同的心愿。希望家长朋友们对孩子多一些陪伴、多一些引导、多一些爱护,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快乐的暑假。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
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防范各种违规校外培训引发的风险隐患,确保我区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暑假,区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为学生选择校外培训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树立正确育人观念
长时间过重的学习负担会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请尊重学生兴趣爱好,不攀比跟风,遵循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注重思想启蒙和精神创造,正视学生发展的多元性和差异性。重视家庭教育,增强沟通交流,培养好学生独立学习思考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
暑假期间,培训机构和个人(包括在职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活动,或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为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请自觉拒绝参加暑期学科类培训,避免因违规培训机构被关停、取缔给您和孩子在经济、学习上带来损失。
三、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暑假期间,如确有需要参加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请选择证照齐全、收费透明、教师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理性选择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时长,培训结束时间不要晚于20:30,同时务必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缴费时要将预收费缴入资金监管账户(一般为培训机构的银行公户),建议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缴费,注意完成缴费后索要正规发票。
四、警惕机构虚假宣传
不轻信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关于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承诺。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刻意夸大培训效果、培训业绩、师资水平等,家长要提高警惕,认真了解辨识后再作出选择。
五、关注学生培训安全
在参加校外培训的过程中,家长应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电安全教育、防欺凌安全教育等,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让我们携手努力,持续加强家校沟通合作,共同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为学生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暑期生活环境。
项目编号: YHZ2023-022
1.招标条件
杨和镇蕨村新建抽水泵站及水渠建设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本村生态补助资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本工程为新建泵站及水渠建设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11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16184.21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29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7月18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投标价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53588994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18029229997
座机:0757-8888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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