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驰援涿州“十八勇士”归来
8月7日下午,完成驰援河北涿州抗洪抢险任务的佛山市南狮退役军人志愿救援队“十八勇士”安全返回佛山训练基地,接受市民与家属的鲜花与祝福。
佛山市副市长黄少文等现场慰问了志愿救援队队员。
在救援队中担任后勤保障、同时又是冲锋艇操作手的古桂委回忆,当时部分区域水位已经接近屋顶,为救出被困人员,他们先用铁锤打裂墙体,再用冲锋艇撞开,经他们救援的群众包括即将“断药”的糖尿病患者等。在涿州期间,他们饿了就啃方便面,累了就在当地一所幼儿园打地铺眯一会。
勇士在前方救援,后方家人最牵挂。当见到前来迎接的妻儿,勇士们都禁不住眼眶湿润。古桂委的妻子李凤权表示:“只要国家有需要,我都支持丈夫冲在前线。后方有我,请他放心去作战。”
据统计,自8月3日深夜抵达涿州至5日晚,南狮救援队共救助受灾群众172人,并捐赠两货车爱心物资。在返程之前,志愿救援队将6台汽油发电机捐赠给了当地。涿州市应急管理局为此发来感谢信,诚挚感谢佛山勇士“志愿同心,风雨同行”。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旺盛,佛山市禅城区民政部门聚焦长者所需所盼,通过“建阵地”“出政策”“优服务”“强监管”等举措,努力打造“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养老服务工作体系,积极创新都市养老服务模式,擦亮“禅颐居”养老服务品牌,推动禅城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阵地建设:超额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禅城区持续发挥养老领域惠企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完成养老床位目标建设。2023年第一季度,禅城区盈爱养老院新建床位240张、禅城区康颐养老院扩建床位137张;第二季度,禅城区悦源养老公寓新建床位73张。
截至2023年6月,禅城区共计新增养老床位450张,超额提前完成本年度“增长30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任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多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政策支持:提升社区养老助餐服务质量
禅城区共有长者饭堂16家,覆盖全区100%的镇(街道),日均服务2000余人次。2022年8月,禅城区出台《佛山市禅城区长者饭堂送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对老年人精准分类实施2元至7元送餐补贴,进一步提高长者饭堂对行动不便老年群体送餐服务覆盖率。送餐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全区共计补助超过3万餐次。
据统计,禅城区在长者饭堂建设方面累计投入初始建设资金1000余万元,累计发放长者饭堂就餐、送餐补贴约500万元。
服务升级: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提质增效
禅城区通过幸福指数“三+”行动,提升幸福养老服务质量。
建设“智慧民政一张图”。开发“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场景,将长者服务需求与社区服务资源精准对接,探索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精准结合、有效联动”发展。
实施“社工+养老”兜底民生服务。开展“双百”社工助力特殊困难老人安享晚年行动,发动4个镇(街道)社工站共60名“双百”社工开展服务,按一户一档标准,完成170户特殊困难老人的服务建档工作,并完成项目服务需求调研工作。累计开展关爱探访743人次,组织政策宣传活动17次。
开展“慈善+养老”多元服务。启动2023年“微心愿,义起实现”和电路微改造活动,为200户困难老人家庭提供“精准化、公益化、个性化”服务。目前已为禅城区210户困难老人达成“微心愿”,为327户独居老人派发家用消防设备,完成167户独居老人“电路微改造”,为18户困难老人制定电路微改造服务方案。
加强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禅城区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卫生、建筑物、疫情防控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保障养老机构有序运行。
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每季度对养老机构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行动。上半年已经完成两次联合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排查行动138次,出动检查人员约270人次。
联合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对养老机构每季度开展两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目前已经对辖区机构完成4次全覆盖的隐患排查。
督促23间养老机构纳入“明厨亮灶+互联网”管理,守护老人“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考核手段,激励优质机构,充分发挥扶持资助的杠杆作用,促进机构改善硬件设施、消防设备,提升服务水平。(转载:广东省民政厅)
日前
佛山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
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
《佛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一起来看看详情!
本月起施行
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
拨款制度有调整
日前,佛山市教育局联合佛山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01 《通知》的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佛山市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02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拨付标准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按照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性质分类拨付。
一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国有企事业单位办的公办幼儿园和集体办幼儿园(一类)生均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按星级分类扶持,四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2500元,三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2000元,二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1500元,一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1250元,未评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集体办幼儿园(二类)参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执行。
03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拨付标准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主要用于幼儿园办园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幼儿园保育教学业务、教师培训、幼儿体检、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信、教具玩具购置、消防整改、园舍维护及设施设备日常购置与维修等。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不得用于场地租金、对外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支付罚款、赞助投资、顶抵举办者办园投入、回报举办者等用途。
04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使用比例限定
《通知》规定了普惠性幼儿园全年用于人员经费的比例不少于生均经费和保教费年收入之和的65%,且每位专任教师个人最低应发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不包括从教津贴);用于公用经费的比例不少于生均经费和保教费年收入之和的15%。
05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人数核算
生均经费按照在园幼儿人数核算,人数核定兼顾办园规模及各班班额情况。幼儿园标准班额为托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各班幼儿人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按实际幼儿人数计算;超过标准班额的,按标准班额计算。
06 对比佛教基〔2018〕51号文件的变化
事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佛山出台最新管理办法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佛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针对的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园资质、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有保障、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办法》修订的主要变化
01、完善申报普惠规定
认定条件增加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是“非营利性幼儿园”,删除了先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验收的要求,并明确新开办园无须年检结果,增加对校车的要求。认定程序增加了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签署办学承诺书的环节。
02、简化认定星级依据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仍实行星级分类管理,以佛山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结果直接认定星级,结果一并公布,有效期保持一致。
03、调整收费限价要求
一是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星级分类限价管理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限价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调整到1800元。
二是增加限价上浮机制,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申请在限价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
三是增加保教费收费调整要求,保教费收费应在三年内保持稳定,稳定期后需调高收费的,原则上每次调整上浮比例不得超过15%。
04、提高教师待遇保障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位专任教师个人最低应发工资,从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提高到2.5倍。增加设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要求,从保教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教职工职业激励或增加待遇保障。
05、严格办园规范管理
增加了保教质量、教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财务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账户和政府补助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要求更加具体明确,增加了财务和会计、审计方面的规定。增加了处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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