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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机电、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时间:2023-08-12     人气:938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纳米生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的建设项目机电、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43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 0时0分~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240.32664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3):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单位承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1家单位承接装修工程施工、1家单位承接智能化工程施工)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30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9时15分 - 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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