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明城镇福祥园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明区明城镇福祥园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796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福祥园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9,409.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福祥园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9,409.0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高明区明城镇福祥园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19,409.0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福祥园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福祥园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公告期间网页截图并承诺信息真实,接受采购人核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截图)
(7)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供应商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系统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响应文件提供网页截图)。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8)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5、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的工程量清单附件,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6、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信息栏目、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http://www.fsspzx.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C座3层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9日
1.招标条件
禅城区雾岗路西侧、五峰公园东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预算编制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禅城区雾岗路西侧、五峰公园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6382.91㎡,规划净用地面积29448.54平方米,建设五栋9层厂房和一栋13层宿舍。估算总投资约3.5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16亿元。
2.3 预算编制周期:从建设单位交齐施工图纸等咨询材料之日开始计算共30个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48,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禅城区雾岗路西侧、五峰公园东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预算编制,建设地点为禅城区雾岗路西侧、五峰公园东侧,总建筑面积约126382.91㎡,规划净用地面积29448.54平方米,建设五栋9层厂房和一栋13层宿舍。估算总投资约3.5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16亿元。内容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出具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概算价备案(如需要)。预算编制期间发现图纸错漏等及时向招标人和设计人提出修改意见及合理化建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安装、景观及市政等配套工程(含电梯、配电房及高低压线路、发电机系统等)。
2.6 承包方式:预算编制费(含如需要四价备案的概算编制)按编制工程预算价为基数计算,按固定费率承包。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相关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21〕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8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员资格审核的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及张槎街道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907室 |
联 系 人:庞先生 |
联 系 人:胥小姐 |
电 话:0757-82272170 |
电 话:0757-81235716 |
传 真: / |
传 真:0757-8123571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scgw2020@163.com |
2023 年 8 月 9 日
乐从镇属企业现位于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有1处公有物业公开出租,具体出租信息情况表如下:
序号 |
出租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经营用途 |
租金单价(元/平方米) |
竞价底价(含税,不含物管费)(元/月) |
租赁期 |
租金递增情况 |
竞价保证金(元) |
有关情况 |
1 |
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2号楼1515室 |
66.78 |
办公 |
24 |
1602.72 |
3年 |
不设递增 |
1603 |
按现状出租 |
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提交资料要求: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或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竞投人参加竞投。
3、竞价人必须在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登记报名,竞价文件请自行在“乐从镇政务网——招投标公告——其它交易公告”查阅打印(http://www.shunde.gov.cn/lecong/)。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报名竞价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个人报名竞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右手食指指印)。
二、报名时间/地址: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7日(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现场资格审查:竞价人报名后,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对竞价人的资格予以审查,并且现场告知审查结果以及通知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
四、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时间:竞价人须于2023年8月17日17:00前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提交给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汇款或转账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物业序号,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下:
户名: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801101001042873641
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
逾期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每个竞价标的物,应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人未竞得物业承租权的,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
五、竞价开始时间/地址: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六、竞价方式:所有标的物竞价方式为“现场举号牌报价”,价高者得。
七、竞价成交原则
1、各宗标的物业分别竞价。竞价顺序以《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的物业序号为准。
2、各宗标的物业分别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方式,以竞投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方。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投人需要领取竞投号牌参与竞价,号牌的号码根据进场签到的先后顺序领取。公开竞投后各位竞投人不得中途打电话询价及离开,如果出现突发情况需经过现场工作人员批准后,可以由其他人代表举牌报价,竞投会议不中断,唱价时现场应保持安静,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及影响其他竞投人的行为。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的,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2、只有一家合格竞投人的,交易不低于底价成交。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竞投人则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形式进行公开竞投。
3、竞投标的物底价请详见《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每次由现场工作人员唱价后竞投人才能举牌报价,第一次举牌报价金额为标的物底价,之后每次举牌的应价增幅规定是100元/月/次。竞投人举牌的高度以举过头为准,现场工作人员每次报出竞投人的金额后重新唱价才能举号牌进行下一轮报价,竞价人每一轮报价考虑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作为该标的物的竞得人。
八、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人:麦先生、邓小姐
电话:28332920、13702483163(麦先生)
28332901、13652279606(邓小姐)。
附件
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公开出租竞价文件(LZ202314)-2号楼1515室.docx
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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