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高质量发展16条新措施
8月9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产品和应用高质量发展需求,链接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拟定4大方面共16条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培育一批行业优质企业,打造“新型储能广州品牌”,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培育新型储能产业生态:创建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
从新型储能生产制造端出发,《若干措施》重点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培育一批行业优质企业,打造“新型储能广州品牌”。支持本地储能企业在穗扩大产能,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快培育一批新型储能行业的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产业链领航优质企业。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广州将加大新型储能项目招商力度,市区联动,精准招引国内外新型储能电池、终端产品集成、能源电子、关键信息技术以及先进制造项目。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按照省、市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予以支持。
同时,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产学研合作,吸引新型储能产业人才来广州发展。支持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申报创建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给予专项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支持。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区打造储能制造特色产业园
《若干措施》明确,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税收、金融、科技等各方面要素支持,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尽早投产达产。聚焦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电池以及管理系统方向,重点支持新型储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区打造储能制造特色产业园。
对“十四五”期间投资10亿元以上的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按1:1给予配套扶持。对具有强链补链作用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专项工作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快项目落地。
聚焦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电池以及管理系统方向,重点支持面向锂离子电池、全矾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等技术路线的原材料、元器件、工艺装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变流器、系统集成、建设运营、市场服务、电池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发展。
推动能源电子融合发展:明确支持发展光储端信产品和技术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发展光储端信产品和技术。制定政策,支持发展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统称光储端信)等,系统谋划能源电子重点产业链条,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快速推进产业化发展,推动能源电子技术及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通信、能源、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提升广州企业在能源电子产业的影响力。
在提升关键元器件供给能力上,加快推进芯粤能、粤芯半导体等集成电路制造项目,支持新型储能系统发展耐高温、耐高压、低损耗、高可靠性的功率器件及模块,支持发展小型化、低功耗、集成化、高灵敏度的敏感元器件以及微型智能传感器等。
在支持储能系统集成规模化量产上,支持发展高技术、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储能系统集成产品和技术,加快研发储能电池PACK集成、BMS、PCS以及EMS、电芯及电池PACK测试等技术,形成规模化量产效应。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开展储能技术咨询、运维、检测、安全评估等业务的优质企业。
狮山嘉兴学校创建于2004年9月,位于佛山一环与兴业路交汇处的塘头村,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2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608平方米,多功能教室二十多间。 由创办初期的600多学生发展到现在约1500学生,2013年7月我校经教育局批准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岗位:
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
小学英语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全部各一名)
岗位具体要求:
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对学生富有爱心。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用:镇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有公民办学校任教经历的优秀教师。
工资待遇
专职教师月薪(税前5000-12000),新入职教师一般情况下有一到两个月试用期(视教师能力而定);子女享有优惠入学的资格,购买五险一金;可参与职称评定;学校提供食宿(宿舍配备空调);享有婚假、产假等一切法定假期,每年均有晋升加薪机会。
面试通知:
1、经初审,简历符合条件者,学校会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面试的时间,面试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
2、录取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3、经考核通过并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考核通过,需按教师入职要求自行办理体检,入职时需提交体检报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002232367(饶老师)
15989952756(严老师)
办公室电话:0757-86691110
联系邮箱:170248088@qq.com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村南街狮山嘉兴学校
- 项目名称: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消防产品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及全过程管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45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 12时0分~2023年8月17日 17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2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有效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或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企业信息登记。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3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0日 12时0分 - 2023年8月3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3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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