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新模式节约集约用地助力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完成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目标,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土地市场有序运行,从化区分局探索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新模式,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支撑。
一是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探索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区政府统筹调度、各部门齐抓共管、团结协作的工作格局,着力推动“供而未建”项目用地的动工开发,共同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的提升。从化区分局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市规划资源局每个季度的土地市场动态监管工作通报情况,制定并及时更新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台帐,梳理用地开工存在的难点、堵点,由区政府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议,督促属地政府或审批单位及时协调解动工开发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的报建审批,助力用地单位顺利推进项目的动工开发。
二是完善用地项目的全周期有效管理。依托部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实行精细化、常态化、全链条管理,从化区分局落实专人专岗专线开展土地利用全程监管,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跟踪核查,及时核发动态巡查工作任务,确保土地供后监管情况数清据准、督办及时。优化企业服务,针对项目开工存在的具体问题,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一地一策”、全程专人代办,最大限度减少了企业办事跑动次数、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把出台的政策结合实际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对于无法按期开、竣工且符合延期条件的,引导并服务用地单位申请延期审批;确实无法推进的项目用地,积极对接园区或属地政府收回土地,提高利用效率,实现土地供后利用监管工作的闭环。今年以来,从化区分局共完成交地、开工、竣工巡查任务300次/宗(动态巡查完成率达100%),办理项目用地开竣工延期5宗,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宗、正在开展调查认定2宗(其宗1宗计划按收回处置)。
三是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助推项目动工建设。对照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台帐,建立分级预警机制,根据项目用工距离约定开工时间长短,采取发函通告等催促方式,向用地单位推送开工预警:约定开工前1个月发出开工提醒函、超过约定开工期发出开工督促函;部分交地到开工时间较短的项目用地,供地即进入预警监管,沟通对接用地单位提前准备好报建材料,形成了高压态势,减少闲置土地的产生;对预警项目未开工的原因进行分析梳理,帮助企业早谋划、早解决,保障项目尽早开工落地。2023年以来,发出通知书、督促函共20份,经预警督促取得施工证并进场动工开发共8宗,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要素保障。

一是加强高风险管道的管控。白云区共有4座水厂,综合综合生产能力199万m3/日,占全市供水能力的38.34%。对影响供水水质、妨害供水安全、漏损严重的水泥管铸铁管等落后管材管网和超50年管龄管网的高风险管道深入细致摸查,实现科学分类管理,按风险等级进行管控改造,确保风险可控。2023年白云区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共58.9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7.99公里。二是加快农村供水管网建设。白云区以“三同五化”为目标,深入实施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自2019年以来,全区共实施114条村农改水工程,新建成管网4250公里,基本覆盖全区农村区域,惠及约110万人。三是开展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白云区继续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程,对2000年前建设的老旧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解决水压不足、水质二次污染、管网漏损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完成改造11604户,真正实现供水服务到终端,解决约5万居民群众“用水难”问题,打通群众用水“最后一百米”。四是推进抄表到户和智能水表安装。持续提高供水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供水监管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城市水源、供水设施等关键信息,实现设施底数动态更新、运行状态实时监测、优化调度辅助支持等功能,不断提高供水设施运营的精细化水平,白云区全面推进供水抄表到户和智能水表安装工作,目前我区抄表到户率为97.42%,累计安装智能水表25万个,安装率为35.7%。五是严格落实供水水质安全检测。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白云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对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等重点水质指标全流程检测监控,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源水、管网水、末梢水进行监测,有效防范供水水质安全风险,2023年白云区自来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根据工作需要,萝岗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6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政综合办固定资产管理员1名、党建工作办综合文秘1名、荔红护街队员2名、森林防火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党政综合办固定资产管理员1名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4)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党建工作办综合文秘1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荔红护街队员2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报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因工作属性需长期应急和夜间值班,男性优先;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备C1驾驶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4.森林防火员2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报考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因工作属性需长期应急和夜间值班,男性优先;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备C1驾驶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到萝岗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2室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公路街168号二楼党建工作办2室)。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82081542。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及鉴定;
(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以上证件和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比例1︰3,可延长报名时间,如材料不齐全,不能进入考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固定资产管理员、森林防火员、荔红护街队员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本次招聘固定资产管理员、综合文秘、荔红护街队员、森林防火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笔试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和报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免笔试岗位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综合文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固定资产管理员、荔红护街队员、森林防火员的考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人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街道包干政府聘员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半年内提出辞职,可从本次招聘中报考考生中择优补充。
对于本次招聘已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萝岗街道人才储备库。街道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用人需求,在人才储备库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及有关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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