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10kV干式变压器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10kV干式变压器采购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本期建设2台900t/d的垃圾焚烧锅炉,配套1台50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本项目采购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10kV干式变压器,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2.3 供货周期: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以招标方到货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现场。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方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15日通知投标方具体交货时间,投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54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10kV干式变压器采购,招标内容为:本项目采购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10kV干式变压器,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540000.00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8 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价格不低于500万元的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合同供货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8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潘小姐 |
联系人: |
李小姐 |
电话: |
0757—87216218 |
电话: |
0757-87729978 |
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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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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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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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SPGL-2023-014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1、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项目概况:为更好推进高明区内公共停车位规划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高明区人民政府提出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由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本次纳入特许经营项目的存量和新增停车位共14180个车位,特许经营者对原车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停车管理车位和停车管理系统。(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招标范围:高明区人民政府授权招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并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特许经营者负责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的投融资、智能化改造、运营维护、移交,享有获取经营期内收益的权利。
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共14180位,车位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特许经营权涉及资产由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给特许经营者使用,待资产交付后,经特许经营者确认后,双方签署交接清单确认交接资产。
在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405万元。
4.1项目建设投资195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2万元,预备费434万元,特许经营费用10400万元
4.2建设期利息901万元
5、资金来源:按照最终的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2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原则不超2年,车位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即进入运营期;本项目涉及的车位可以分批建设分批运营,如分批建设的,分批车位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即进入该批车位的运营期,运营期至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
7、项目运作方式:项目采用资产移交+特许经营的运作方式:
7.1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给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7.2特许经营者获得开发和运营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的特许经营权后,对项目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项目运营取得经营收入。
7.3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项目无偿、完好的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8、特许经营权转让方案
8.1特许经营权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零肆佰万元整(¥10400万元),最终以特许经营者成交价格为准。
8.2特许经营权价格支付:
特许经营者应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构提供的账号支付特许经营权成交价格的80%,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余款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特许经营者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的标准向项目实施机构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单利计息。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提供2021或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备承担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承担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经营方案。(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经营、维护和移交工作等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请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9日09点00分至2023年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15号
联系方式: 0757-889888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C座三层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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