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沼气处理系统集成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三发改核准[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沼气处理系统集成设备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沼气处理系统集成设备,招标内容为:渗滤液处理规模500m³/d,低浓污水(含生活污水及污泥干化废水)120m³/d,冷却塔排污水700m³/d,厨余沼液140m³/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120t/d。
2.3 供货周期:总供货周期为90日历天
交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或者安装调试时间,如果招标人需要调整交货时间或者安装调试时间的,将提前15日通知中标人具体交货时间或者安装调试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及安装调试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材料上涨费等)。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290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采购一套沼气处理系统(双膜气柜、内燃式火炬)设备(含配套设备)及服务用于绿色环保项目施工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包括所供产品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输、二次搬运(如有)、安装和调试、保温防腐、试运行、配合性能考核、配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及质量保证期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沼气处理系统设备合同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2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月 1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并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后,授权代理人可选择是否在场参加开标会,若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潘小姐 |
联系人: |
关小姐 |
电话: |
0757—87216218 |
电话: |
0757-877637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dzhijiags@163.com |
2023年 9 月 13 日
禅城区生态环境部门于今年在全市率先推出村级工业园环境标识牌竖牌全覆盖监管手段,引导公众参与监督,预计本月底基本完成全区143个村级工业园区约4500家企业的竖牌任务。
禅城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村级企业规模小、数量大,单靠有限的执法力量较难完善监管。为此,禅城区今年启动辖区环境标识牌竖牌工作,通过区镇联动、压实责任,力争管好村级企业污染主体,督促企业履行自身环保责任,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监督体系。
现时,全区要求各村级企业把环境标识牌悬挂于门口醒目位置。市民群众只要拿出手机扫描标识牌上的二维码,即可进入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查看相关单位的企业排污、监督方式等众多环境信息。
禅城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该项新措施后,该部门就把村级工业园环境标识牌竖牌任务列入辖区4个镇街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制考核中,明确工作内容,对全年各个季度的竖牌完成进度提出要求,列入责考,形成区、镇街、村、企业的责任压实机制。
除了调动镇街压实责任,区生态环境部门还做好统筹指导和汇总梳理,今年一季度开始,推动各镇街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一村一策抓落实,铺排每季度计划完成的行政村名单,形成环境标识牌竖牌及更新工作的企业清单。
责考监督方面,区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对超额完成竖牌任务的街道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扣分,奖罚分明,鼓励镇街加快竖牌进度;日常通过微信群、发函、现场检查等形式,对镇街进行督促指导。
此前,全区共摸底排查143个村级工业园区达4509家企业。截至今年二季度,企业标识牌更新完成率近五成,预计三季度末全区将基本完成竖牌任务。“年底会再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巩固。”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禅城区全面推进村级工业园环境标识牌竖牌全覆盖工作,将成为辅助环保执法的重要手段,并能对推动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发挥重要的督促引导作用,方便公众参与监督,也让企业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一举多得。
根据规定,自2023年9月11日起,住所(经营场所)在高明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由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自2023年10月1日起,住所(经营场所)在高明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由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办理。
目前,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已做好了授权的承接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纳入了相关外资登记事项,梳理办事流程,制定办事指南,并新增了“12345”外资企业登记知识库。同时积极争取市局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软件、业务指导等支持,做到“内外同步,统一协调”,全面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准备工作,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接得好”。
目前,高明共有外资企业356家,高明区等辖区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是佛山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一照通行”“证照联办”登记许可工作后的又一重大突破。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区市场监管局获得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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