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镇光华村南国西路至潘祥实验学校机耕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源盛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杏坛镇光华村南国西路至潘祥实验学校机耕路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杏坛镇光华村南国西路至潘祥实验学校机耕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1,895.45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964,067.99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杏坛镇光华村南国西路至潘祥实验学校机耕路工程):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杏坛镇光华村南国西路至潘祥实验学校机耕路工程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工期:45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办理了诚信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自开始出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获取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30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应委托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以下资料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报名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9月26日10点00分。
(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杏坛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xingta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联系方式:0757-27681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源盛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32号二座935室之B
联系方式:0757-82131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7-82131870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原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0757-82028880和0757-82028881,现因业务流程改变,自即日起停用0757-82028880,继续保留0757-82028881。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咨询电话:0757-82028881。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3年9月13日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创文主要路口专项整治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3264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创文主要路口专项整治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5,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创文主要路口专项整治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5,5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创文主要路口专项整治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创文主要路口专项整治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佛山市外的单位,参与本项目还须承诺:如在本项目成交,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取得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的备案回执。(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及对本条款内容有效承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6.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7.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8.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联系方式:0757-8272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3136061、83136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0757-83136061、8313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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