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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23-09-23     人气:50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2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810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

由我单位组织招标的“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2)”,于2023年8月30日因故暂停了招标程序。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作以下更正:

1)招标文件之“商务评审表”中“业绩”的“评审内容及规则”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主副食品配送合同: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300万元以下为无效业绩。累计配送金额以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为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主副食品配送合同: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6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单份合同累计配送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100万元以下为无效业绩。累计配送金额以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为准。”

2)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供货渠道”中:

1)“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农场(种粮农场无效)面积,每达到500亩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1亩=666.67㎡)”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果蔬农场(种粮农场无效)面积,每达到100亩得0.6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1亩=666.67㎡)”;标准分值由“5分”变更为“3分”;

2)“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养殖场、屠宰场、肉禽类生产企业个数,每有1个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签约的养殖场、屠宰场、肉禽类生产企业个数,每有1个得0.8分,最高得标准分,未提供不得分。”;标准分值由“5分”变更为“4分”

3)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检验能力”中“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每个品类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8项):①蔬菜类;②冻品类;③肉类;④禽类;⑤蛋类;⑥水产类;⑦水果类;⑧大米类;⑨面粉类;⑩食用油类;⑪调味品类;⑫干货类;⑬奶制品类。每提供一个品类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0.1分,同一品类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每个品类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8项):①蔬菜类;②冻品类;③肉类;④禽类;⑤蛋类;⑥水产类;⑦水果类;⑧大米类;⑨面粉类;⑩食用油类;⑪调味品类;⑫干货类;⑬奶制品类。每提供一个品类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0.2分,同一品类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

4)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仓储能力”中“在广州地区自有或租用冷库面积,每有500㎡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投标人自有或租用冷库面积,每有500m³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

5)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配送能力”中:

1)“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不含冷藏(链)车)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2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不含冷藏(链)车)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3分,最高得标准分。”

2)“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链)车辆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2分,最高得标准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链)车辆数量进行评分,每有1辆得0.4分,最高得标准分。”

3)“说明”中删除“车辆号牌必须为粤A牌”。

6)招标文件之“技术评审表”的“服务保障能力”中增加“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达到13人(7个驾驶员、5个配送服务人员、1个项目负责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2分。”;要求“提供人员名单(并承诺该人员如有变化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记录、驾驶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为得分依据。

7)投标开始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0)其他条款不变。

3.更正日期:2023年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73118871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邓晓佳、张智、姚鹏飞

联系电话:0755-82077364转111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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