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交通、住建部门强化联动协作,以齐抓共管方式提升治超效能
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近日,禅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积极与多方沟通协作,致力解决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问题。
在源头治超工作中,执法支队发现,建筑工地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法行为频发,且涉案建筑工地相关当事人不配合执法调查,导致调查工作受阻、案件处理滞后。针对该情况,执法支队主动作为,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要求,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联系,共商解决方案。
两部门就加强建筑工地源头治超,落实部门长效联动机制进行深度沟通,最终双方在源头监管责任分工上达成一致。区住建局将督促其主管行业源头企业履行源头治超主体责任,针对建筑工地源头不配合执法的情况,区住建局以住建诚信分数、联合惩戒、住建安全生产主管等为抓手,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推动实现闭环管理。
同时,为持续打击跨区域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消除治超盲区,有效破解行政区域交界地带货运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难题,近期,执法支队还联合禅城公安交警、顺德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奇龙大桥路段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在此次跨区行动中,联合执法队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凝聚跨区域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共检查货运车辆25辆,查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5辆,其中渣土车2辆,大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接下来,执法支队将继续充分利用区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完善跨部门合作的源头联合治理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治超监管责任体系,不断提高治超效能,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同时还将持续推进跨区域执法一体化专项行动,强化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同打造区域治超一张网,实施共管、共治,共同维护货运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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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佛山市召开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现场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佛山市市长白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白涛带队参观了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总部大楼、文翰湖公园等海绵城市项目,现场了解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调蓄水体、生态驳岸等海绵设施建设情况。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绵办)汇报了佛山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和各区也分别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白涛强调,海绵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解决城市水系统突出问题、提升城市韧性、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增强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目标、突出重点,全力推动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要尽快补齐短板弱项,抓紧推进排水防涝相关工程建设,加快消除易涝风险区和城市易涝点,积极推动雨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要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狠抓项目进度,严把建设质量关,强化对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相关单位的技术培训,高标准打造一批真正能够彰显佛山特色、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海绵城市项目。要健全优化工作机制,区、镇两级要加快建立完善海绵城市工作组织架构,各镇(街道)要积极组织成立海绵办,强化项目全流程闭环管控,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推动海绵城市立法工作。
白涛要求,要强化统筹联动、督导督办、宣传引导,凝聚强大合力,高质量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有益经验、打造佛山样板,奋力开创海绵城市建设新局面。
市领导乔羽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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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禅城力争引进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2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12家。
截至目前,禅城共有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5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7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60家。
根据《工作方案》,到2024年,禅城将持续完善政策保障、要素支撑、引培结合的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工作局面,力争引进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6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8家;到2025年,初步形成统筹推进、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的“专精特新”企业提质增量的工作格局,力争引进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2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12家。
为实现以上目标,禅城区整合现有政策方案,从引导中小企业成长、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保障企业发展空间、推进数字赋能行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深化企业服务体系等八大方面共16条工作任务中,为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提供服务,做好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企业走向专精特新之路。
《工作方案》提到,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禅城设立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通过为企业补助部分贷款利息,向担保机构补助部分融资担保费用,与担保机构、银行共担融资风险等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根据当年地方企业增效贡献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
同时,《工作方案》规定,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区、镇街领导挂点服务及“企业暖春行动”范围,加大服务力度,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实现政策的精准匹配、服务的“一站式”获取。
该《工作方案》自印发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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