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村居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HZ2023-025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村居改造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8号),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复垦资金(村委会提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HZ2023-025
2.2项目名称: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村居改造工程(第二次)。
2.3建设地点:杨和镇禄堂村
2.4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村居改造工程(第二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对高明区杨和镇禄堂村村居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施工。包括路面硬底化、排水沟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8576.62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7000.00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人员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1.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1.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3.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1.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4月至2023年0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1.3.3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1.4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4月至2023年0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②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20】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0月20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杨和镇禄堂村
邮编:528500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92854490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7-88580659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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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三合作片区 (云东海街道)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项目Ⅰ标(第2次招标)
南三合作片区(云东海街道)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项目Ⅰ标 (第2次招标) 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南三合作片区(云东海街道)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项目Ⅰ标(第2次招标)
招标单位: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2 时至 2023 年 10 月 14 日 12 时止
南三合作片区(云东海街道)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项目Ⅰ标(第2次招标) 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2 时至 2023 年 10 月 14 日 12 时。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618498.00 | 李小玲/粤2442013201405669 | 粤交安B(21)G02512 | 210日历天/210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执行/合格或以上 |
广东恒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05628.00 | 钦永宏/粤2442007200902649 | 粤交安B(22)G04036 | 210日历天/210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执行/合格或以上 |
广东鑫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85924.00 | 楚文霞/粤2442016201605798 | 粤交安B(22)G03002 | 210日历天/210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执行/合格或以上 |
广东冠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624189.00 | 李志牛/粤1432016201669234 | 粤交安B(22)G02828 | 210日历天/210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执行/合格 |
广东明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76359.00 | 曾永华/粤2442011201202345 | 粤交安B(18)G03093 | 210日历天/210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执行/合格或以上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757-66890237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邮编:5281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7165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1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 0757-87725443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岗路 22 号
邮编: 528100
招标代理: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小姐
电 话:0757-87666979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5座2405
邮 编:528100
项目概况
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9692
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63,049.4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263,049.48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二年,(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 【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内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如采取联合体投标,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且按照上述比例参加采购活动;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在内),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明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加盖“公章”除明示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外均指牵头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57号
联系方式:0757-2810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国际商业城A区2座二层218号铺
联系方式:18138525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1813852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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