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9692
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63,049.4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263,049.48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二年,(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 【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内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如采取联合体投标,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且按照上述比例参加采购活动;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乐从镇第三工业区、南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在内),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明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加盖“公章”除明示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外均指牵头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57号
联系方式:0757-2810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国际商业城A区2座二层218号铺
联系方式:18138525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18138525229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中药普通饮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2023(SD)WZ02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中药普通饮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原采购公告里的招标文件附件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5 09:30:00,更正为:2023-10-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25 09:30:00,更正为:2023-10-27 09:30:00。
1、原采购公告里的招标文件附件二中,序号329一点红的质量要求由“新鲜”更正为“干货”。
2、原采购公告里的招标文件附件二中,删除两项供货品种“序号334鱼脑石和序号361紫河车”。
3、本更正公告里的招标文件附件二,为更正后的最新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9号
联系方式:0757-2388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1051/3786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东淘、刘志丰
电 话:020-37861051/3786056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中药普通饮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3101002).zip
招标文件附件二:10.10保护列 中药普通饮片采购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zip
1.招标条件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文教路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里字招投标核准〔2023〕1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文教路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里字招投标核准〔2023〕11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拟在文教路铺设沥青约4万平方米,并新增文教路口交通信号设施及道路交通执法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685897.12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0802.5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主要内容: 项目拟在文教路铺设沥青约4万平方米,并新增文教路口交通信号设施及道路交通执法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城市道路诚信系统(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资格审查当天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按注册省份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包括电子证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4 月至2023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4 月至2023年 9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或以上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或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注:(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 编:528244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6895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源盛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32号二座935室之B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 0757-82131870
电子邮件:20248676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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