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更新院受聘为荔湾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首批专家智库机构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下称“百千万工程”)专家咨询座谈会暨专家智库启动仪式顺利举行,首批聘用16位专家均来自广东省内高校和知名研究机构,将立足行业领域建言献策,助推荔湾“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取得实效。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更新院)受聘为荔湾区“百千万工程”首批专家智库机构,广州更新院骆建云董事长受聘为荔湾区“百千万工程”首批专家并在决策咨询座谈会上进行了发言。
(骆建云受聘为荔湾区“百千万工程”首批专家)
广州更新院一直深耕城市更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工作领域,是市委《深化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研究机构之一。广州更新院深度参与了荔湾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包括石围塘街山村、海北村、增滘村、龙溪村等旧村更新改造项目的基础数据、片区策划、实施方案和产业规划等工作,参与了全市各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百多个,其中荔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25个,匠心打造的荔湾区泮塘五约老旧小区微改造(国家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和彩虹街周门片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片区内的园中园小区获评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22年度广州市容貌品质社区)等项目,成为广州市城市更新的成效代表。
未来,广州更新院将以“百千万工程”为契机,紧密围绕荔湾区整体发展规划,依托区域资源特色,聚焦荔湾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继续发挥政策积累和技术优势,助力荔湾区精准化确定路径方向、精细化完善治理方式,脚踏实地推进荔湾区南北片区功能互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荔湾区老城市新活力建设贡献力量。
10月11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中心公开征求《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放宽提取范围,其中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扩大至“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租房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30%。
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无房,在广东购房可提取公积金
根据征求意见稿,缴存人符合十一种情形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与2018年12月24日印发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下称旧办法)相比,提取范围有所放宽。在广州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都可提取公积金。而旧办法中,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况,需要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才能在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加装电梯提取的范围由缴存人“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扩大至“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取消“提取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月还款额”要求
按月还贷方面,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人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删除了旧办法中“提取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月还款额”的要求。
租房提取条件和提取方式也有了变化。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后,符合该办法第三条第(四)款提取条件的,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取:
(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超出部分租金不计入提取额度。
(二)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月提取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参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首次最多可以提取3个月的额度。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30%。
(三)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与旧办法相比,租房提取拟取消面积限制。旧办法规定,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
链接
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0月12日-10月20日
提交意见途径:
1.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楼归集部(邮政编码:5106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nannan@gz.gov.cn
为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中关于“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拓展航运交易等服务功能”,广州航运交易所立足湾区和港澳特色,创新研发粤港澳大湾区航运指数,全力建立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航运指数体系。2023年10月11日,“粤港澳大湾区出口集装箱东盟航线运价指数”宣讲活动在广州举行,广州航运交易所所长郑艳苹介绍了该款指数的研发背景、路径、意义等。
据介绍,该指数由广州、深圳、香港至东盟地区航线按加权平均得出,权重依据2022年广州、深圳、香港分别至东盟地区箱量占比确定,覆盖集装箱、干散货和油气及制品三大贸易货类,争取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航运指数是经济、航运市场景气程度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该指数的研发有助于海运集装箱运输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应对航运价格波动风险和行业周期风险,提升相关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有助于促进金融和航运两个市场的有效连接,提升航运金融服务能级。
“该款指数主要是服务大湾区航运市场,让湾区航运从业者自此有了反映自己行业发展情况和趋势的体系,这将进一步提升湾区航运服务软实力,也为下一步大湾区航运期货交易提供第三方价格标杆。”郑艳苹表示,“目前指数研发已进入冲刺阶段,预计明年上半年正式发布”。
“集装箱海运市场因其天然具备高度全球化、市场化的禀赋特征,使其无可避免地受运费、油价、汇率、利率等多元风险要素影响,航运企业的综合风险管理水平深刻决定了其应对多变市场环境的生命力与价值潜力,指数出现无疑为企业应对风险提供了有效参考。”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事业部总经理何海泳表示。南华期货及其香港分支机构横华国际持有中国境内和境外主流期货和衍生品的交易、清算会员资质,并于今年正式成立总部级航运事业部,致力于为航运企业提供境内外一站式综合风险管理服务。
本次宣讲活动还举行了广州航运指数平台启动仪式,该平台集成了广州航运交易所发布的全部指数,同时也为即将上线的粤港澳大湾区出口集装箱东盟航线运价指数预留空间,标志着航运指数平台由单一的采集编制系统转变为集采集、汇总、分析为一体的运价数据运营中心。新平台不仅会提供更便捷的操作,更人性化的体验,更是以更丰富和更全面的数据分析和数据产品为平台使用者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
作为华南地区首家、国内第三家航运交易所,广州航运交易所一直致力于建设航运交易中心、 航运大数据中心、港航资讯中心和经济运行监测中心,打造“交易、服务、信息”三大重要公共平台。从其发布的广东自贸试验区航运发展指数来看,广东自贸试验区航运业已连续四年增长,2022年该指数为304.26点,同比增长85.2%,表明广东自贸区的建设成效显著,特别是港口服务和集疏运体系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对企业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航运服务经营逐步恢复,作为自贸区内的航运相关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22年度南沙自贸试验片区航运发展指数点数为383.39,同比增长15.2%,近年来总体仍保持较为良好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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