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标准新增43个产品!
“佛山标准”产品又有好消息啦
第五批佛山标准产品目录发布
日前,第五批佛山标准产品目录正式发布,涵盖家电、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和卫生用品等11个产业,共包含39家企业的43个佛山标准产品。第五批佛山标准产品目录的发布,进一步扩大了佛山标准覆盖面,纳入了更多优质企业和产品,其中的家电、服装等重要消费品为人们美好生活提供了更多优质选择。
第五批佛山标准产品名单↓
第五批佛山标准产品继续坚持
定位“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相比市场上同类产品
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以不锈钢水槽为例
作为家庭的常用品,使用频率非常高,消费者对于不锈钢水槽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佛山标准 家用不锈钢水槽》的耐腐蚀性能测试时间较国家标准提升了1倍,还参照欧盟标准新增食品安全指标,新增耐热、耐碱和抗菌率≥90%等表面涂层的创新性指标,这些指标对于提高产品的美观度、安全性和耐用性具有重要意义,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品质生活的需要。
以加湿器为例
空气加湿器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青睐,成为干燥环境的家庭不可缺少的一种小型家电产品。但是,加湿器是噪音敏感型电器,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体验感,《佛山标准 加湿器》的加湿量在国家标准要求上提升5%的同时,噪音值较国家标准降低2dB,并且结合加湿器需要长时间工作的使用习惯,对加湿效率(节能能力)、耐久性、抗菌防霉等关键性指标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作进一步提升,增加远程控制和缺水提醒等智能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性能更优质的加湿器产品。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倡导“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理念,结合佛山产业实际,对标世界先进,加快推进佛山标准工作,以先进标准增加优质供给,培育和推出一批批“先进标准、优质产品、品牌企业”,擦亮了“有家就有佛山造”城市IP。
截至目前,累计制定78项佛山标准,评价通过192家企业328个佛山标准产品,超过350家企业执行佛山标准指标要求,开展了佛山标准“上央视、上高铁、上电商”等系列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佛山标准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矩阵逐步成型,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注意!
“双11”临近
有骗子盯上“热点”
将诈骗链接伪装成礼品卡
装进快递包裹寄到你手上
收到这样的包裹
千万不要
轻易扫描卡片上的二维码!
近日,市民严女士(化名)收到一份来历不明的快递,快递上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均为其信息,但严女士近期并没有网购的经历,而寄件人也不是其之前曾网购过的商家。
严女士将包裹打开后,发现里面装有一个保温杯及一张印着“备战双11 全场0元领”的宣传卡,宣传卡的右上方还有个写着“扫码0元领”的二维码。严女士随手在宣传卡内刮到了“某品牌洗衣液”及“50元通用话费”等小礼品,觉得捡到便宜的她不禁瞬间感觉有点小激动。
因平常都是通过女儿小璐(化名)网购商品,刮到中奖信息后,严女士随即联系其兑奖。而经常关注反诈骗知识的小璐,立即提醒母亲最近出现的“备战双11 全场0元领”是虚假宣传,千万不能相信。
阿女,我中奖啦!
这是假的,骗人的,没有免费的午餐……
“双11”临近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
请广大消费者留意
01.了解退货退款流程
正规网购平台的退款、赔付款都是从顾客支付账户原路返回,没有所谓的“退款链接”,也无需下载其他App,要求另行下载App或扫码入群等,大概率是骗子。如果快递丢失,物流公司一般会将等额货款赔给卖家(寄件人)再由卖家重新发货,不会主动联系收件人进行退款,更不可能提供“退款链接”。凡是接到自称“商家”或“客服”的电话,声称商品需要退款或重新付款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流程办理,并第一时间登录官方平台核实真伪。消费者可通过“中消协帮您查”小程序查询家电、钟表、家装服务商的联系方式。
02.保护个人信息
退货退款诈骗多是非法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来实施,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不下载陌生软件,不加入陌生群聊,尤其是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预防网络诈骗。消费者可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帮助识别并预警可疑来电、短信、诈骗App。
03.警惕涉卡转账
网络诈骗的最后一步大都是诱骗受害人转账。因此,不管什么理由,如果出现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转账、汇款等要求时,应高度警惕,立即停止。
11月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办法的主要思路和考虑一是坚持非营利原则,二是维持现有政策的延续性,三是聚焦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当前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调整幅度过高、调整次数过于频繁、收费总额过高等情况进行适当管控,防止过高收费、过频调价。
01、收费怎么收?
民办义务教育收费要坚持公益属性,全面落实非营利性和成本补偿原则,从严加强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
其中,学费及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授权各地级以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学费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取。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只限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入学学生,老生收费标准不予调整。插班生或因病等原因休学期满继续学习的学生,按随读年级标准收取学费,不得重复收费。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非营利和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引入第三方有偿为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的,学校可代收费。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同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原则上至少执行三年方可提出调整申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因扩建、改建导致生均培养成本上涨且经核定上涨幅度超过50%的,当次学费标准调整周期可缩短至两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住宿条件未发生明显改善的,不得提出调高住宿费定价申请。
02、退费怎么退?
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还所收费用。因办学单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生注册缴费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按学年收费的退还95%)。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学生私自离校和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学生在校时间从学校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计算。
03、这些费用不能收!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相关规定,向学生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不得收取教科书费。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学具、报纸杂志等资料(含软件、平板电脑、课程资源等);不得收取讲义费、试卷费、押金等费用;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变相违规加收其他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合并收取。学校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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