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VOCs重点企业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VOCs重点企业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4091
项目名称:佛山市VOCs重点企业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12,7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VOCs重点企业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112,7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采购人确认交付使用,自采购人确认交付使用之日起进入服务期,服务期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VOCs重点企业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通过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承担。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少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少于28%)。投标人需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VOCs重点企业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123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联系方式: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0757-822588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2447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燃气火化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南540号
联系方式:0757-8885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城市发展,教育先行
11月7日上午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
教学楼主体封顶活动举行
这标志着该项目的建设
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为美化校园环境,同时表达“栽下凤凰树,引得凤凰来”的美好愿景,参会领导和嘉宾合力种下一棵凤凰树。凤凰栖梧桐,贤才聚新城,相信这棵凤凰树苗将在今后陪伴莘莘学子茁壮成长,为乐从镇的高质量发展引来“金凤凰”。
引入“岭南书院”概念
建设“最美校园”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是顺德区人民政府、乐从镇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公办小学。学校位于佛山新城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用地面积约58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139平方米,办学规模为72个班,将提供3240个优质学位,项目工程投资约5亿元,计划2024年9月投入使用。
作为顺德“最美校园行动计划”中第一批全新设计理念的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的规划设计引入“岭南书院”概念,根植于顺德的城市记忆,以岭南书院和自然聚落为原点,力求创造一所园林与田园、书院与聚落、秩序与活力、现代与地域并存的岭南特色校园,学校建设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学生午休室、教师公寓、校园天文探究室、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下车库和地下接送系统等。
学校设计通过中央绿廊,联结校园南侧田园林地和北侧河道自然景观,形成了校园中央活力共享景观带,使校园与周边田园和生态景观相互渗透。书院式的教学组团下部为普通教室,上部为午休教室,教学办公邻近教学布置。三个半围合式的书院,为低、中、高三个不同年级的学生使用提供了不同领域感,强调理性秩序的同时又各有差异。中央共享绿廊以小尺度的建筑体量通过庭院、天井、连廊形成了低层高密、高低错落的自由学习聚落,同时作为校园的资源中心,通过不同廊桥、架空、平台与书院建立多维的便捷联系。
持续引入优质资源
打造教育发展高地
目前,乐从正在加快实施佛山新城、顺德北部都会中心“强中心”战略,致力于新一轮的湾区轨道建设,让乐从快速聚集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而教育则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城市服务配套系统。因此,乐从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始终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落实顺德区教育“四好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乐从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力打造教育资源配置高地、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教育人才发展高地、教育绿色发展高地。
在市、区的大力支持下,乐从积极撬动各方资源,已规划1073亩教育用地,建设8所幼儿园和10所中小学,增加3.8万个优质学位,实现每年1所以上新学校的启用。此外,持续引入“华南师范大学”“佛山一中”“顺德一中”等优质教育品牌资源,以名校长引领教育发展、以高素质教师夯实教育根基,使乐从镇在学校建设、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方面走在全区前列。
接下来,乐从镇将继续通过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城市配套条件,努力把更多的业界精英引过来、留下来,让乐从成为“近者悦远者来”的宜居宜业宜商宜学的湾区小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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