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23项举措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企业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企业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广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企业合规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3项创新制度举措,推动企业完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运行保障,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打造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域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使企业合规成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统筹谋划
构建“大合规”工作格局
《意见》坚持“大营商”视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多方共治的“大合规”工作格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行业合规指引。企业加强主体意识,通过发布合规手册、签订合规承诺书等,强化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合规文化。行业自律组织等加强引领示范,率先制定合规指引等企业合规服务产品,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坚持系统原则
打造企业合规全覆盖体系
《意见》要求统筹兼顾企业国内业务合规与涉外业务合规、个案合规与行业合规、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等,从健全企业合规制度体系、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指导、完善与企业合规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构建企业合规刑行衔接机制、优化行业自律合规生态等方面全面推动企业建设,致力打造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域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治理
以“一企合规”带动“一起合规”
《意见》立足广州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提出推进重点领域合规治理,加强企业涉外合规风险应对能力,加快培养涉外合规专业力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合规建设带头作用,健全完善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机制;加强企业廉洁、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进出口管制、数据治理等领域的专项合规治理,同时优先在平台经济、传统行业、地方金融、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行业产业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先行先试。
11月7日上午,东漖城中村改造项目F3.16地块消防站、公交站场开工仪式在项目施工现场隆重举行。副区长游志红、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和街道出席活动。
东漖消防站项目是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为东漖城中村改造配建项目,占地面积4035平方米,计划投资3780万元,规划建设3875平方米的消防站、公交站场。项目由设计大师何健翔团队设计,设计方案参评全国消防优秀设计案例展示,项目建成后将有力改善芳村片区消防基础设施水平。
近年来,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供给与服务水平,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现已在大坦沙、茶滘、东漖等项目建成学校、医院、消防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小区文化站等各类配套设施共计建筑面积20.34万平方米,并有4.71万平方米正在建设。
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明确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通知明确,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明确,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这意味着广州公积金正式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政策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明确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适用相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通知印发后,如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热点解答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计算?
答:根据《通知》第一点,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广州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已卖出的住房是否计算?
答: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仅按照《通知》第一点计算家庭当前拥有的住房套数,已卖出且已不在家庭名下的住房不计入。
3.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范围是本市还是全国?
答:全国。
4.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区别?
答:没有区别。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适用相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5.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链接
广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原有政策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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