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94.3米新地标,封顶!就在文华公园旁→
12月29日
佛山城发中心主体结构封顶
2025年上半年可正式投入运营!
作为省重点现代服务业工程项目,城发中心项目位于禅城区季华六路北侧、文华北路东侧,总投资8.3亿元,规划建设一栋地上38层、地下3层、高194.3米,含商业、办公功能的超甲级写字楼,拟打造为季华主脉·城央会客厅·RBD总部地标以及全能商务标杆,定位为佛山市高品质写字楼地标建筑。
再造城市发展新地标
点亮城央客厅天际线
城发中心所在的“环文华公园活力创新区”地处佛山核心,是佛山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以“白兰花”为设计概念,城发中心建筑外观形体如同盛开的花瓣,造型简洁、线条优美、整体性强,为佛山再添一座地标建筑。动静结合的办公氛围无疑是项目的一大亮点,其一侧展现季华路城市繁华,一侧享受文华公园及亚艺公园双园景观。建成后,近200米高的城发中心西面可直望文华公园,将岭南明珠体育馆、佛山电视塔等景观尽收眼内。
此外,城发中心在设计之初,便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外观造型、结构设计、周边环境等因素,在建筑外立面实施夜景照明亮化,与周边环境形成和谐统一的夜景灯光效果,为佛山的夜经济添光增彩。
承载高端产业集聚区
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
作为打通禅城东部“城市极核”、中部“创新走廊”、西部“智造高地”的关键节点,城发中心将引入本土大型国企、金融服务类、银行证券等知名跨国企业、世界500强公司及支柱产业,突出佛山企业总部集群功能,提升城市功能地位,将肩负起提升现代服务业的辐射力和服务力,为打造产业服务中心提供载体支撑的重任。
城发中心预计2024年年中开放招商中心及样板房,2025年投入运营使用。目前,已有多家企业表达进驻意向,预计可容纳超百家企业进驻,可吸引人才超2500人。
据项目负责人透露,项目比原定工期提前近1个月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的目标。乘着“六最”现代化禅城建设东风,近年来,佛山城发着力打造标准化产品体系,提升项目“产品力”,荣获广东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成果奖,通过了广东省优质结构复评以及佛山市质量水平初评,树立了高品质工程标杆。
可以预见,未来季华路上将再有一颗高端产业载体“启明星”冉冉升起,禅城的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的首位度将进一步提升。
佛山城发中心主体结构顺利封顶,是禅城区全力以赴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缩影。今年以来,禅城先后发布“促投资十条”等系列政策文件,并开展重大项目百日攻坚行动,探索形成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高质量管理闭环,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助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保持平稳增长,撑起“佛山之心”发展“脊梁”。
今年1~11月,禅城区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39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20%。此外,禅城区在4月、6月、9月三次被市评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截至11月,禅城区共31个重点项目上市项目红榜,上榜率五区第一。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医疗费用负担,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管理,佛山市医保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制定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门特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优化、促进、提升、改革”,健康守护
《门特管理办法》政策围绕“以健康为中心”,通过“优化待遇结构、政策基层倾斜、提升经办服务、改革支付方式”等四方面的调整,推进实现“降低门特重大病发生率、提高门特基层医院就诊率、提升门特基金使用效率、提高群众医保获得感”的目标。
01、“优化待遇结构”
按国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类保障要求,重点调整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分别在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三目纳入比例等方面设置不同标准。
02、“促进分级诊疗”
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政策倾斜,放宽高血压和糖尿病确认资格条件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门特家庭医生签约病种范围等方面促进分级诊疗。
03、“提升经办服务”
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经办流程,优化续审程序,提升经办服务效能,提高服务便利性。
04、“改革支付方式”
在总额控制的原则下,实行考核后的按项目付费与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门特精细化管理。
“三提三放三优化”全面提升
本次《门特管理办法》对待遇和管理进行全面优化提升,归纳为“三提三放三优化”。
“三提”
01、提高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提高病种限额。适度调高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分类保障的原则上,全力保障参保人员在常见病多发病的门特权益,本市病种和三类病种限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保持一致。
2.提高多病种限额。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种门特病种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按照增加病种限额的30%增加年度支付限额,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限额标准的病种、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单列计算。
02、提高部分一类病种报销比例
精神类和结核类门特在三级医院支付比例由85%提到90%,其他病种支付比例不变,分别为:
一类门特: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5%,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
二类及三类门特: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5%。
03、提高医保三目纳入比例
门特的三大目录支付标准与住院保持一致,其中乙类药品纳入比例由90%提高到95%。
“三放”
01、放宽异地就医规定
参照住院异地就医的规定,放宽门特异地就医规定。
02、放宽家庭医生病种范围
由原仅有高血压、糖尿病两个病种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增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三个病种。
03、放宽变更选点医疗机构次数
由原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调整为年内可变更3家定点医疗机构。
“三优化”
01、优化异地选点规定
由原异地就医无需选点,调整为与本地就医选点规则一致,可选择3家医疗机构定点就医。
02、优化本市病种的准入标准
将本市病种的准入标准优化调整为按临床诊疗规范标准准入。
03、优化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确认和诊疗的资格条件
由原简单的的按门特类别规定准入医院,细化规定每个病种的确认和诊疗医院资格条件,精细化管理。
“医”心为民,“保”障健康
近年来,佛山医保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公平、高效、法制、安全、智慧、协同”六个医保建设和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向建成制度合理、结构优化、治理高效的具有佛山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奋进。
今年,继“健康·佛医保”保障提升,“住院新政”和“大病保险新政”优化后,此次《门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医保部门在推动实现广大市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目标持续发力的新举措。
- 项目名称: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4-001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 18时0分~2024年1月2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635.0832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价大于或等于2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库内/平台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审查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2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2日 18时0分 - 2024年1月2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2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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