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护照有效期/佛山市护照换发、补发的办理条件及相关信息
【护照有效期】
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后换发新照。
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申请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满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护照损毁、遗失和被盗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相片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受理机关
我省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现役军人向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应向其暂住地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四)申请护照补发的:
1、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或遗失、被盗情况说明。
(五)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六)属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申请时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七)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八)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九)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说明
1、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时,需同时办理护照换发、补发加注;因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护照的,需同时办理曾持护照加注。
2、如果原护照是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的,申请人申请补发护照,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向审批签发该护照的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核实原护照签发情况后给予补发新护照。
处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十五日。
一、照片为申请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照相时,申请人不应佩戴饰物或者有色眼镜(盲人除外);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二、照片背景颜色为淡蓝色。
三、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四、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规格: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X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
全市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地址
佛山三区全面开通出境证件受理业务
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境申请材料
1.完整填写申请表:
(1)、港澳居民和华侨为: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
(2)、台湾居民为: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二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本人申请书,说明本人情况,证件遗失或损坏经过,或证件过期原因,证件名称及号码等详细情况;
3.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身份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证件过期、损坏者还须提交证件原件;
4.申请人向遗失地公安机关报案的报案证明(如有);
5.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如有);
6.其他相关证明(如有);
7.台湾居民因证件遗失、被盗申请出境的,还须填写证件遗失声明。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台湾护照复印件;
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佛山韩国短期就业签证办理条件
短期演出、广告、时装模特、讲课、演讲、研究、技术指导等以收入为目的短期(90日以下)求职活动者.
以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资格在韩国进行研修或求职活动者
※ 滞留期间6个月以下单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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