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违章停车怎么处理/佛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电话和地址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一)违停贴条违章行为属于非现场违章,在车辆年检日期之前把罚款缴纳就可以了,无任何滞纳金。在缴纳罚款前必须要去交警队执法站,开具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因为违停贴条及电子眼拍的违章行为属于非现场违章,交警会向当事人提供证明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影像记录。当事人认可后才会开具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算是从法律上已正式告知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了。如当事人不认可,可复议),然后15日内再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法律规定日期就开始收滞纳金了。
(二)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你本人驾驶证去当地任何一个交通支大队的执法站就可以了(全市联网)。如对处罚有异议,必须得去非现场违章路段管辖所在地的交通执法站申请复议。
1 澜石金澜路服务点 禅城区澜石金澜路交警大队二中队
0757-83829200
2汾江中路服务点 禅城区汾江中路52号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
0757-82232932
3张槎路服务点 禅城区张槎路大布顶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侧
0757-83813300
4塱沙路服务点 禅城区张槎塱沙路1号交警大队三中队
0757-82961629
5南庄东堤路服务点 禅城区南庄东堤路3号交警大队四中队
0757-85395440
6佛山一环服务点 南海区佛平路与一环交汇处广本长兴名车城内
0757-86760234
7桂城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桂城海辉路7号
0757-86327997
8西樵交警中队服务点 海区西樵樵高路
0757-86829529
9大沥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大沥体育路24号
0757-85502559
10里水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里水里广路1号
0757-85100779
11小塘交警中队服务点 南海区小塘永安北路1号
0757-86653403
12高明荷城交警中队服务点 高明区河村街道高明大道413号
0757-88223010
13三水西南交警中队服务点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一街1号
0757-87787337
14顺德大良服务点 105国道顺德区汽车城旁边大良街道兴业路3号
0757-22385110
15顺德容桂服务点 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东路18号
0757-28395110
16顺德伦教服务点 顺德区龙洲路顺德立交桥东侧
0757-27885110
17顺德龙江服务点 顺德区龙洲路龙江镇龙江公安大楼内
0757-23375110
18顺德乐从服务点 顺德区乐从镇新华路B93号
0757-28855110
19顺德陈村服务点 顺德区陈村镇白陈路南涌路交警中队门口左侧
0757-23815110
20顺德北滘服务点 顺德区北窖镇三乐东路北3号
0757-22397110
21顺德勒流服务点 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东路大晚立交桥侧
0757-25637110
22顺德杏坛服务点 顺德区杏坛镇河北路82号
0757-27785110
23顺德均安服务点 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0号
0757-25505110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罚款200元。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
想了解更多交通违法罚款,请点击下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办理对象
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
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窗口办理流程
1、向车管所提出申请
2、车管所受理并验车
3、审核并登记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大厅
2、登记注册
3、提出申请
4、填写表单
5、上传材料
6、提交确认
7、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以内办结;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办事窗口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联系电话: 82962829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收费标准:
汽车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号牌:70元/副、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行驶证:15元
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编号:粤费E000100100号
相关链接:佛山市各区车管所地址和联系方式
高明区摩托车入户政策
1、继续在限摩区域内停止办理摩托车登记、转移登记(转出除外)、变更共同所有人等;
2、限摩区域外、荷城街道中心城区(具体范围指东至沿江路、南至高明大道、西至大德路、北至怡乐路,下同)内的区域实行“一户一摩”政策;
3、荷城街道中心城区外的我区其他区域摩托车注册登记实行“一证一摩”政策。
高明区禁摩区域【推荐阅读:佛山高明区禁摩区域(图)】
为了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工作,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步伐,根据《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7〕422号)的部署和《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减少中心城区摩托车的使用量,建设低碳、环保城市。
二、工作目标
在公交相对完善的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通过在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分路段、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以及禁止限摩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在限摩区域内行驶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我市社会环境、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空气质量更加良好,市容市貌更加优美。
三、实施办法
(一)调整摩托车注册登记政策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障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及“区域有别、区别对待”的原则,适当调整现行的“一户一摩”入户政策:
1、各区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
2、各区限摩区域外的中心城区仍然维持现状,实行“一户一摩”政策;
3、除限摩区域、中心城区外的其余区域,摩托车注册登记政策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实施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
按照“明确方向、循序渐进,分区域、分路(时)段、分步骤”实施的原则,加强交通管制,逐步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
分区域:先在公交相对完善的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实施,总结经验后,在南海限摩区域外的中心城区以及顺德、高明、三水区的中心城区实施。
分路(时)段:在限摩区域内的主要路段实施交通高峰期禁行,逐步过渡到全天禁行。条件成熟后,向一般路段推行。
分步骤:限摩工作实行“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
四、实施步骤
具体工作分4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
(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摩托车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的措施。给区域内的在册登记摩托车发放安装通行识别标志通行。
(三)制定全市统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摩托车。
(四)在限摩区域的边界线设置禁行标志牌。
(五)在限摩区域内划设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路段,并设置禁行标志牌。
(六)各区制定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
第二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
(二)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三)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一阶段做法,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二)2014年8月底前,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南海区适当扩大限摩区域,在限摩区域开展限摩工作。
(四)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二阶段做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
(一)2016年9月底前,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2016年9月后,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限摩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与发展公交密切相关。要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先发展佛山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和《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投入,积极实施我市相关的交通、公交发展规划,落实公交优先发展各项工作。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更新和增加公交车、出租车辆;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设置公交车专用道,提供快捷公交保障,确保2010年、2011年、2012年、2017年的全市公交分担率分别达到12%、15%、20%、30%,2020年中心组团达到60%。
(二)制定特殊行业政策。制定公安、行政执法、邮政、快递、供水、供气、残疾人等特种行业(人群)使用摩托车的规定,为城市管理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执法工作。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大力整治违法进入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强制报废(收缴)一批到期报废仍在使用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摩托车,不断减少摩托车的实际保有量。落实交通拯救车和违法车辆保管场,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对违法违规摩托车的处理,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文明执法,防止出现“三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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