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公交卡充值网点/佛山广佛通充值办理指南
荷城街道
杨和镇
明城镇
更合镇
关于高明公交卡应用范围
①佛山市大部分公交、城巴、广佛城巴;
②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指定公用电话;
③可覆盖广州羊城通系统所有应用领域,包括广州市的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停车场、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
④“岭南通·肇庆通”、“岭南通·五邑通”、“岭南通·红海通”及“岭南通·惠州通”系统所有应用领域 。
⑤用于华之屋恒香、7-11便利店、天天洗衣等商家消费。
办事说明:佛山广佛通充值的方式有哪些呢?在哪里可以充值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广佛通充值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充值额度充值金额为50元的倍数,最低50元,最高1000元。人工充值
1、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悬挂醒目“广佛通客户服务中心”铭牌,您可以在8:30—18:00时间段内到此充值。
2、广佛通便利站——统一放置“广佛通便利站”灯箱,您可以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到此充值。
禅城服务网点
南海服务网点
顺德服务网点
三水服务网点
高明服务网点
电信服务网点
小额消费商家服务网点
广泰超市服务网点
7-11便利店服务网点
自助充值在工商银行、车站等设有自助充值点,使用银行卡转帐/划帐充值。
工行服务网点
建行服务网点
顺德信用服务网点
邮政服务网点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告诉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第三条 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乘车人以及进行养护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循《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第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忠告标志牌。
第六条 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必须系安全带。
第七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八条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的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许载人。
第九条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条 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
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 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第十五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当行驶速度一百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一百米以上;时速七十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七十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第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第十七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五)不准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第十八条 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后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九条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第二十条 除执行紧急勤务的人民警察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
第二十一条 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曳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二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交通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夜间还须设置红色警灯(筒)。作业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喷涂统一的标志颜色,行驶和作业时均应开启警灯。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广告、宣传标牌。
第二十四条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必须以交通标志显示或者公告发布。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共同发布公告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九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的;
(二)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驾驶证:
(一)载人不符合规定的;
(二)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本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四)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行驶的;
(五)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
(六)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七)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第二十八条 除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和处罚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按照《条例》处罚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二十元罚款或者警告,并责令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离开高速公路。
第三十条 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程序,适用公安部有关交通管理处罚程序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九O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同时废止。
单位为买方的: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外地代码证可以是复印件加公章)。
2、单位代理人持本地身份证(原件)。
3、单位公章。
单位为卖方的: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外地代码证可以是复印件加公章)。
2、单位代理人持本地身份证(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公章。
5、行驶证
6、登记证书
7、交强险(正本或副本)
8、附加税本
9、机动车必须到场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二手车过户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二手车过户专题】
行驶证过期有两种过期:
1、是年审过期。就没有在到期时年审,上年的年审时效过期。到期没有年审说明车没有经过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的合格年验。没有年验合格的车辆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驶,当然在公路上行驶就要遭到处罚。
2、是行驶证正证时效过期。这种过期就如同没有行驶证一样。没有行驶证的车辆也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当然也要遭到同样的处罚。
一、个人名下的车辆
根据有关规定,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市籍人员还需提供佛山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桂城海五路南海车管所办证大堂或就近已开设车管业务窗口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办,申请时还需填写申请表。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
补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代办人应额外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共同签名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办理补办手续。
二、单位名下的车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依上述规定,被委托人(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到桂城海五路南海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或就近已开设车管业务窗口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申请时需填写申请表。符合规定的,车管所受理申请。
三、南海区可办理部分车管业务的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1、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
2、罗村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罗村街道府前路3号;
3、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即梅圳立交附近广佛一号商贸物流城内;
4、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西樵镇登山大道镇政府旁;
5、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
6、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狮山镇狮城路3号行政大楼1楼;
7、狮山镇官窑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8、大沥镇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大沥镇振兴路54号;
9、大沥镇黄岐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38号;
10、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
11、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里水镇新兴路15号。
12、狮山镇大圃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颜峰大道1号
13、狮山镇松岗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田心湾松岗广场
四、办结期限
按照规定,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车管所对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补发。
注:按照规定,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使用性质、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注册日期与原登记信息一致,发证日期则按照新制作行驶证的日期签注。
注:在南海车管所补办机动车行驶证是否需要提供车辆相片要视乎该车在车辆信息系统内是否有相片记录。若车辆信息系统已有相片存档的则不需车主补照相或提供相片。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