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怎么样才算过期/佛山南海区行驶证补办指南
行驶证过期有两种过期:
1、是年审过期。就没有在到期时年审,上年的年审时效过期。到期没有年审说明车没有经过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的合格年验。没有年验合格的车辆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驶,当然在公路上行驶就要遭到处罚。
2、是行驶证正证时效过期。这种过期就如同没有行驶证一样。没有行驶证的车辆也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当然也要遭到同样的处罚。
一、个人名下的车辆
根据有关规定,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市籍人员还需提供佛山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桂城海五路南海车管所办证大堂或就近已开设车管业务窗口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办,申请时还需填写申请表。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
补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代办人应额外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共同签名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办理补办手续。
二、单位名下的车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依上述规定,被委托人(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到桂城海五路南海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或就近已开设车管业务窗口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申请时需填写申请表。符合规定的,车管所受理申请。
三、南海区可办理部分车管业务的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1、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
2、罗村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罗村街道府前路3号;
3、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即梅圳立交附近广佛一号商贸物流城内;
4、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西樵镇登山大道镇政府旁;
5、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
6、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狮山镇狮城路3号行政大楼1楼;
7、狮山镇官窑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8、大沥镇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大沥镇振兴路54号;
9、大沥镇黄岐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38号;
10、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
11、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里水镇新兴路15号。
12、狮山镇大圃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颜峰大道1号
13、狮山镇松岗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田心湾松岗广场
四、办结期限
按照规定,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车管所对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补发。
注:按照规定,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使用性质、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注册日期与原登记信息一致,发证日期则按照新制作行驶证的日期签注。
注:在南海车管所补办机动车行驶证是否需要提供车辆相片要视乎该车在车辆信息系统内是否有相片记录。若车辆信息系统已有相片存档的则不需车主补照相或提供相片。
办理预约网址:》》点击南海交警信息网
1、进入后选择机动车注册登记,选择你需要办理业务的服务点(南安受理点,或者是广佛汽车城受理点),之后按照提示选择操作即可。
2、成功预约之后,你会收到短信通知,凭着短信通知的验证码,在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事
预约办理时间当天可预约办理从第二日起30个工作日内的业务。
办理材料(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七)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九)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地点(一)受理地点
1、单位:驻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工业区内
2、单位:驻广佛汽车城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佛山一环东侧水口路出口广佛汽车城8号楼
3、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
4、单位:车辆所授权委托的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有挂牌标识的各4S店
(二)领证地点
1、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
2、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受理的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领证
3、车主可自行选择邮政速递证件
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七)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九)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常见问题解答
Q :我的新车临时牌有效期才15天,但车牌要20天才能寄到,那么这几天临时牌过期的日子怎么办?
A: 10月,佛山市持居住证可到五区车管所上牌,并且实现“一门选三牌”,粤E粤X粤Y均可由车主选择!
以上这位车主的情况,是在非南海车管所登记了南海的粤Y号牌,按照内部流程,南海车管所要等其他车管所将车主信息流转过来,方能制作铁牌,因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为解决这个问题,车主只要进行登记了,选择了自选号牌的,在铁质号牌未制作完成前,车管所都将发放临时号牌给车主。
2014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身份证明说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 非佛山户籍人员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证。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代办人为非佛山户籍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在佛山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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