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佛山港澳通行证商务签证单位人员申请手续
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具有佛山市企事业单位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资格证书的非佛山市常住户口人员。
3、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特殊是由需往来港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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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详细材料
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佛山港澳通行证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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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交验居民身份征原件;非广东籍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单位派遣函。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六)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七)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内地居民,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粤港澳机动车辆及驾驶人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邮编:528000
紧急电话:0757-18929939361 咨询电话:114
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邮编:528000
紧急电话:0757-18929939362 咨询电话:114
南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原南海党校大院内) 邮编:528200
紧急电话:0757-18925982861 咨询电话:114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三楼 邮编:528300
紧急电话:0757-18923289222 咨询电话:114/0757-22835300
高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邮编:528500
紧急电话:0757-88880098 咨询电话:114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邮编:528100
紧急电话:0757-89897708 咨询电话:114
达到最低纳税标准,需要申请办理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首先要在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临时聘用或兼职人员不能备案。单位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和《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二)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三)提交单位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属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的提交政府重点扶持企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驻华机构办事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四)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提交备案人员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税务部门企业纳税数据库查验的,可免交纸质证明)。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资格认定书。
单位备案实行年审制。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年审,备案人员一年变更不超过2次。年审时可凭原资格认定书、单位营业执照、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直接向地级以上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发给新的资格认定书。单位停止备案人员办理商务签注或者备案人员离开本单位的,单位应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公函,办理撤销手续。仍持有该单位有效商务签注的,应予以注销。
1、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2、 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首次办理需本人亲自办理,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遗失有效证件的,须提交单位遗失函。
5、身份证明材料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有效期证件有效期:
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流程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
因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紧急情形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15元,(二次有效)3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80元。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1、提交基本材料
2、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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