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医疗保险参保指南/佛山高明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1、城镇居民: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
(2)在校学生。
(3)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异地务工人员夫妻任意一方在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子女都可办理。
2、职工:
(1)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用人单位均可办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需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 佛山户籍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办理材料1、参保的家庭户及集体户、在其他地区办理过医保 : 户口本、身份证、指定扣费账户;在其他地区办理过医保需提交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如学生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指定扣费账户。
3、以村(居)委、学校、民政部门、残联等单位形式集体申报 : 提供电子申报文档以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
4、大中专院校、中职技校学生已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属于低保等困难家庭的学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
办理流程1、城镇居民:
(1)参保单位向所属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提出申请;
(2)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社区)委会,社保机构予以参保登记。
2、职工: 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收费
办理地点顺德区社保局:
服务热线: 0757-72831056
办公地址: 顺德区德民路6号
官方网站: http://hrss.shunde.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办事依据:
1、《高明区居民基本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08〕30号)
2、《高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办〔2008〕102号)
3、《关于调整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社保〔2011〕1号)
办理条件:1、已参加高明区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在区内承办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就诊。
提交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其他有效证件,如户口簿)
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区内所有承办门诊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就诊,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挂号,结算时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即可离开(每天限报1诊次)。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现场结算
联系电话:0757-88231693
办理地点:承办高明区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
办公时间:按照各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时间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办理材料
1、参保的家庭户及集体户、在其他地区办理过医保 : 户口本、身份证、指定扣费账户;在其他地区办理过医保需提交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如学生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指定扣费账户。
3、以村(居)委、学校、民政部门、残联等单位形式集体申报 : 提供电子申报文档以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
4、大中专院校、中职技校学生已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属于低保等困难家庭的学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
办理地点
顺德区社保局:
服务热线: 0757-72831056
办公地址: 顺德区德民路6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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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办事依据:
1、佛府〔2007〕63号印民建立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2、佛府办〔2011〕8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办〔2011〕87号)
参保人申请更正个人参保信息
提交材料:
1、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公安部门等证明材料;
2、更正缴费年限、缴费额、个人账户等缴费信息的,提供当时申报凭据和实际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持相关纸质材料向所属镇街社保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2、社保机构审核资料,符合的予以办理,办结后出具《个人资料变更核定表》给参保人留存。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或户籍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镇(街)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佛山购买二手房应如何办理房产证呢?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房产证办理的相关信息。
办理过程
1、交易核准、买卖转移登记两个环节,即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备齐相关交易资料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的交易核准。
2、经审核,符合交易条件的,准予交易,由买卖双方到场办理交易结案手续。
3、办理交易结案后,由当事人向地税部门申缴相关税费并取得已更名为买方名字的国土证后,再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两种 :
一
是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可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简易计税。
如:某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价×5%,即:5000÷(1+5%)×5%≈238.1万元;营改增前其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含税价×5%,即:5000×5%=250万元;营改增后,选择简易征收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少缴税款约11.9万元。
二
是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销售额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土地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即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土地的价款)÷(1+11%)×11%-进项税额。
如:某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支付的土地价款为2500万元,取得的进项税额为40万元。那么,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000-2500)÷(1+11%)×11%-40≈207.75万元。营改增后企业的税率虽然变成了11%,但是企业的土地出让金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楼盘的建筑材料、设计费、园林绿化费等成本都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抵扣税额,企业只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税法培训,逐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机制,其实际承担的税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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