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多久/佛山市内投靠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多久?
《户口迁移证明》的有效期,通常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具体时间在《户口迁移证明》上有明确的注明,但实际运用中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有很大缓冲余地,尤其是对应届毕业生要宽松的多。
想了解更多佛山户口迁移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户口迁移证专题】
夫妻投靠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随迁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被投靠人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证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8]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产权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证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被投靠家庭户的户主不是被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被投靠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6]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7]申请人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8]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被投靠人、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6]申请人为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7]申请人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党政机关、部门)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户籍所在镇(街道)无子女的情况证明,或其他有效的权威凭证。
[8]入户地址房产证。产权属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想了解更多佛山户口迁移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户口迁移证专题】
佛山户口迁移证办理条件
居民户口迁移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投靠迁移
1、夫妻投靠迁移
2、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想了解更多佛山户口迁移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户口迁移证专题】
(1)公民因故延期迁出或改变迁往地址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问明情况后,理由正当的,给予延期或改变,并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内注明延长的期限、改变迁往地址的原因,以及变更后的迁往地址,加盖户口专用章,继续有效。
(2)公安派出所在办理迁入登记时,如发现公民所持迁移证件不符合规定或迁移证件丢失、污损等,按下列办法处理:
[1]户口迁移证的项目填错、填漏、未盖户口专用章、填写不清或有涂改的,令其回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2]公民申报户口时,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已过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对特殊原因逾期的,可予以登记。对有可疑情节的,应与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联系查对,认真核实。
[3]丢失户口迁移证或因污损不能辨认证件内容的,令其回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4]户口迁移证第一、二联填写的迁移人数与骑缝处迁移人数标识号码相符。
说明:
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佛山单位设立集体户手续
项目名称
单位设立集体户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3、《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等六个加强社会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佛办发〔2012〕14号)
主管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办理对象
□个人 ■企业 ■部门
办理范围
佛山市内企事业单位
办理条件
[1]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厂房、办公楼、生活区的厂企单位,企业员工数量100人或以上(有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且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受理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审批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所
需
材
料
(1)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集体户
[1]按要求填写《佛山市设立集体户申请审批表》。
[2]单位设立集体户申请书。
[3]市、区政府相关文件。(复印件单位盖章,视为已验原件)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企业(含民营企业)成立集体户
[1]按要求填写《佛山市设立集体户申请审批表》。
[2]单位设立集体户申请书。
[3]厂房、办公楼、生活区产权证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社区民警的企业员工人数调查报告或市、区主管部门的高新科技企业认定文件,或企业最近两年的年纳税额都满人民币20万元的纳税凭据,或市内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最近两年的年纳税额都满人民币20万元的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表格
名称
《佛山市设立集体户申请审批表》
下载网址:www.fsga.gov.cn/zxbs/bgxz/hz/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网上办理流程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佛山警务在线(http://www.fsga.gov.cn)
其他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承诺审批期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电话咨询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户口的迁入,迁出,迁移,变更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户口指南。
佛山单位设立集体户程序
1、申请人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户口的迁入,迁出,迁移,变更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户口指南。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