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社保卡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查询/佛山社保卡补卡流程
【社会保障卡补卡】
社会保障卡的补卡须在正式挂失后方可办理。补卡流程: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到其选择的开户银行服务窗口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
2、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
4、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在补卡业务受理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5、在挂失期间,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果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养老金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提示:
1、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请提交服务网点或自行销毁。
2、办理补卡手续后,服务窗口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地址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
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20号
2佛山市禅城区同济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二路11号
3佛山市禅城区环市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38号
4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筷子路10号
5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马头岗
6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金沙大道
7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环市南路2号
8广东同江医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东延线
9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313号
注:医疗机构开展项目仅产前检查无产科住院 +相关信息:佛山职工生育保险社保卡定点医院查询(检查加住院)
社保卡挂失
口头挂失:
持卡人进行社会保障卡的挂失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开户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挂失生效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正式挂失:
持卡人因故不能及时办理正式挂失的,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临时挂失,自银行受理临时挂失之日起5天内尽快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临时挂失将自动失效。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社保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到其选择的开户银行服务窗口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
2、受理补、换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经办人员办理补、换卡确认手续,出具《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
4、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在补换卡业务受理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5、在挂失、换卡期间,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果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养老金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提示:
1、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请提交服务网点或自行销毁。
2、办理补卡手续后,服务窗口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佛山社保卡补办可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农商行、顺德农商行、南海农商行、高明农商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及交通银行。
申领人到受理办理服务网点领卡。
办理费用佛山社保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佛山社保卡办理费用:20元/张
一、 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按时足额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职工(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应该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次月办理)
二、申请地点
1、准备在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的:在所选定的产检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
2、准备在异地(佛山市外)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的: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提交所需材料:
1、选择市内产检的:
①在所选择的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可网上下载http://www.fssi.gov.cn);
②享受待遇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代办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③注明预产期的医院妊娠诊断证明原件(需医院盖章);
④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计生部门盖章):
④-1、省内市外户籍:持有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由本市现居住地镇街卫计局核实后在“特殊情况记录”栏加具“经核实,符合生育政策,予以确认”的意见(盖章有效)。
④-2、省外户籍:持有户籍地生育证件的,由本市现居住地镇街卫计局核实后出具“生育保险计生证明”(盖章有效)。
2、选择异地(佛山市外)产检的:
①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异地)》(可网上下载:http://www.fssi.gov.cn);
②享受待遇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代办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③注明预产期的医院妊娠诊断证明原件(需医院盖章);
④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计生部门盖章):
④-1、省内市外户籍:持有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由本市现居住地镇街卫计局核实后在“特殊情况记录”栏加具“经核实,符合生育政策,予以确认”的意见(盖章有效)
④-2、外省户籍:持有户籍地生育证件的,由本市现居住地镇街卫计局核实后出具“生育保险计生证明”(盖章有效)
⑤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原件(需单位盖章);
⑥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需提供长期居住在市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之一);
四、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
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中途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需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表》(可网上下载:http://www.fssi.gov.cn),持身份证明及原就医确认单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办理就医确认时在我市累计参保不满12个月的:
参保职工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不满12个月,需累计省内异地的生育保险参保时限才满12个月的,可以累计异地生育保险参保年限,从而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除需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省内异地出具的2015年1月起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佛山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保险基金计发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由于社保业务系统能读取到的数据是用人单位缴交生育保险的缴费数据,因此在计发生育津贴时,系统是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计算基准的。
佛山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拓展:佛山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当次怀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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