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续期签注手续(条件+材料+流程)/佛山居住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网上申报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①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4.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办理地点:
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免受工本费
佛山居住证补办怎么办理?佛山居住证补办办理条件是什么?佛山居住证补办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佛山居住证补办在哪里办理?办理条件
已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所持居住证损坏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换领或补领。
办理材料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㈠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回执。
㈡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㈢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㈣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新市民互联网平台都能办理哪些业务:http://fs.bendibao.com/live/2017918/91379.shtm
办理地点禅城区流管办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区政府岭南大院1号楼401室)
电话:82321916
南海区流管办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18号
电话:86399522
顺德区流管办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西五楼
电话:22832715
高明区流管办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电话:88638133
三水区流管办
地址: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
电话:87700526
佛山市各区镇街流管办(局)服务咨询电话一览表
佛山禅城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南海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顺德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三水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高明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与费用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补领、换领居住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一、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二、夫妻投靠入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四、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五、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 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弃婴出生入户
(1) 审核条件
我市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
(2) 需审核证明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 手续完备的《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审批表》。
[3] 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4] 福利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5]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1] 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
[2] 参照市外迁入通用审批流程。
(4)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地点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211号窗口。
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该法规草案的继续审议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8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交至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草案及起草说明全文在佛山人大官网公布)。信函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六号楼603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fsrdfzgw@fsrd.gov.cn
传真:83335092
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附件:
1.关于《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的说明
2.《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佛山居住证续期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如:本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点击查看:佛山居住证专题,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居住证的相关信息
拓展资料:
佛山居住登记的几个要素?
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到佛山工作生活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应当自到达佛山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应当提供:
本市居住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屋主与申报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符合居住登记条件的领取《居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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