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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新图书馆12月25日正式开放!亮点抢先看

时间:2021-12-23     人气:12920     来源:三水发布     作者:
概述:馆内设有儿童阅览区、青少年阅览区、报刊阅览区、视障阅览区、自然科学类书库、社会科学类书库、文学类书库、特藏室、内阅专区......

来了来了,它来了!


12月25日


三水区新图书馆将正式开放


今天,发布君为大家提前探营


内部设计美图


开放时间、预约方式、借阅方式


……


都为你了解清楚啦


(注意:进馆要提前预约)


三水区新图书馆位于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2座,建筑面积13129.64平方米,共五层,地下一层,地上四层,阅览座位800余个,读者用计算机100余台,无线网络覆盖范围100%。



三水区新图书馆位于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2座。


馆内设有儿童阅览区、青少年阅览区、报刊阅览区、视障阅览区、自然科学类书库、社会科学类书库、文学类书库、特藏室、内阅专区、三江汇流书库、新时代学习专区、共享工程支中心、电子阅览区、多媒体阅览区、休闲悦览区、阶梯自习区、综合活动区、创客空间、科技互动区、读者沙龙室、多功能活动中心、培训室、自助还书区、自助图书馆等功能场室。


图书馆把三水地域文化和艺术元素相结合,以“树”为设计元素,将树木根叶茂、开花结果的生长全过程融入到新馆每个角落,体现图书馆“立德树人”摇篮的理念,寓意三水人努力汲取书本的养分,不断取得丰硕果实。


一个高品质的图书馆不仅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文化配套,对于生活于此的人而言更是一项民生福利。三水区新图书馆的设计藏书量达到50万册,是一座大型综合性现代化、智能化图书馆,也是三水新的文化地标。新馆将建立系统、高效、完善的图书馆信息化服务网络,读者在此可享受安全、便捷、精准化、个性化的图书借阅服务。


温馨提示


一、预约进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三水区新图书馆启用仪式暨“爱上图书馆”主题活动期间,实行预约入馆。提前预约方式:关注“三水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二、交通指引


公交路线:667路到三水文化活动中心站下车即到;631路到荷花世界总站下车,向南走500米即到。


自驾车:三水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


自行车:三水文化活动中心停车棚。


三、开放时间


三水区图书馆主馆:周二至周日9:00-21:00(逢周一闭馆)


三水区图书馆自助馆:周一至周日8:00-22:00


办证借阅


1. 借阅证类型及申办条件



2.申办方法及注意事项


2.1方法一: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到三水区图书馆(或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的服务台申请人工办理;方法二:手持身份证原件在三水区图书馆(或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的自助借还机或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开通;方法三:关注“佛山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首页”-“读者证服务”栏目,或者点击“自助服务”-“刷脸办证”,按提示操作即可。


2.2凭身份证办理借阅证的读者,成功办理后可使用身份证号作为网上服务账号。


2.3借阅证的初始密码默认是身份证后六位,读者开通借阅证后必须自行修改密码至8位,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3.功能使用


3.1普通图书通借通还


3.2期刊、视听文献借阅


3.3免费浏览、下载数字图书馆资源(登陆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3.4借阅权限:可借文献20册


3.5证有效期:长期有效


4.挂失、恢复、注销和补办


4.1挂失:读者可打电话到任一成员馆办理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4.2恢复:挂失后若找回原证,或身份证补办成功,本人可到任一成员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4.3注销:注销借阅证须还清所借文献,缴清违约金,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办证馆办理。


4.4补办:“一卡通”挂失并注销后,方可补办新证,补办须缴纳10元工本费。


5.借阅规则


5.1借书刊须凭本人借阅证办理。


5.2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30天;期刊借期为15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15天,限本馆内借还。(其他成员馆的期刊借期等要求按该服务馆相关规定执行。)


5.3 逾期归还书刊,须交纳过期违约金。每册/件每天收取0.1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单册/件最高20元封顶。若读者逾期一年仍不归还所借文献,图书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5.4读者借出书刊前,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整或被污损,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进行处理。


5.5书刊归还时,由服务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如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


5.6读者遗失图书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抵赔,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如无法以书抵赔,则需到遗失图书资产所属馆按以下标准赔偿:1978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1979年至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1990年至距今两年前的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遗失的图书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5.6读者遗失期刊,需到遗失期刊资产所属馆按以下标准赔偿:距今10年前的期刊按原价3倍赔偿;近10年的期刊按原价2倍赔偿。(其他成员馆的期刊遗失赔偿按其所属馆相关规定执行。)遗失的期刊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6.续借方式


6.1微信续借:在三水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我的图书馆”绑定读者证号,在“借阅信息”可进行自助续借。


6.2官网续借:在三水区图书馆官网(http://www.sslib.com.cn)“我的图书馆”绑定读者证号,在“借阅信息”可进行自助续借。


6.3到馆续借:在各楼层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或前往图书馆各楼层服务台人工办理。


6.4电话续借:0757-87732285


6.5电视续借:在高清互动电视上,登录“我的图书馆”,可进行自助续借。


6.6以下情况不能续借:所借文献过期、欠费超过10元、已续借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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